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简体版|繁体版|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 项目)绩效评价的函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72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 项目)绩效评价的函

2024-01-11 11:28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绩效监管,依据《自治区北部湾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347号)、《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145号),我办拟于近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2023年度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跟踪问效范围

北部湾经济区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在2023年度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项目11个(附件1)。

二、绩效评价内容

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理效果等情况,具体如下:

(一)预算执行进度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统计以截止2023111524:00的实际支付凭证为准。

(二)预算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的业务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推进、验收的具体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三)项目效果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后取得的阶段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影响等。

三、工作方式

(一)自评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开展全面自评,并向我办报送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参考大纲》见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座谈汇报

我办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自评具体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工作组赴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听取项目成果汇报。每个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成员从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中选取。

(三)现场核验

结合工作实际,对1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场核验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总结自评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评,获得专项资金立项的项目单位于20231213日前收集汇总报送本项目的联络员名单、自评报告。

(二)汇报核验

20231214日至1220日,评估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流程包括:

1.成果介绍。评估工作组听取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介绍。每个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管理情况、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总体情况,不超过15分钟。财务负责人介绍介绍预算支出进度、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不超过5分钟。

2.评估验收。工作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项目材料进行评估调研,调研结果作为各项目评估验收直接依据。请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前准备好项目相关材料,每个项目按资料清单整理,并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北部湾办,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第三方工作组邮箱460366014@qq.com,同时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3.访谈调查。工作组根据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情况,随机访谈3—5名项目直接受益人。具体时间由工作组与各项目实施主体联络员协商。

(三)报告及整改

工作组根据项目报送的自评材料和调研核验情况,于20231225日前形成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报告。我办将向有关单位反馈整改意见,有关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后按要求落实问题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组织项目实施载体单位统筹开展项目跟踪问效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大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时报送结果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督促项目实施载体单位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加快推进资金项目监督,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含电子版),并提前做好项目相关资料整理(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见附件3

(三)积极配合调研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协调安排评估工作组听取项目实施载体单位汇报的会议室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列入现场抽查范围的载体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报工作组,督促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配合评估验收工作。提供的资料务必客观、真实、完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工作组人员。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罗浩贤,0771—5779005;陈华,13768182557

附件1.2023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

人才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表

2.自评报告参考提

3.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4.各有关单位名单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1213


关联文件:

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 项目)绩效评价的函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72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 项目)绩效评价的函

2024-01-11 11:28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绩效监管,依据《自治区北部湾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347号)、《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145号),我办拟于近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2023年度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跟踪问效范围

北部湾经济区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在2023年度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项目11个(附件1)。

二、绩效评价内容

2023年度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理效果等情况,具体如下:

(一)预算执行进度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统计以截止2023111524:00的实际支付凭证为准。

(二)预算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的业务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推进、验收的具体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三)项目效果

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后取得的阶段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影响等。

三、工作方式

(一)自评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开展全面自评,并向我办报送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参考大纲》见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座谈汇报

我办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自评具体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工作组赴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听取项目成果汇报。每个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成员从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中选取。

(三)现场核验

结合工作实际,对1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场核验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总结自评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评,获得专项资金立项的项目单位于20231213日前收集汇总报送本项目的联络员名单、自评报告。

(二)汇报核验

20231214日至1220日,评估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流程包括:

1.成果介绍。评估工作组听取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获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重大人才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介绍。每个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管理情况、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总体情况,不超过15分钟。财务负责人介绍介绍预算支出进度、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不超过5分钟。

2.评估验收。工作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项目材料进行评估调研,调研结果作为各项目评估验收直接依据。请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前准备好项目相关材料,每个项目按资料清单整理,并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北部湾办,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第三方工作组邮箱460366014@qq.com,同时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3.访谈调查。工作组根据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情况,随机访谈3—5名项目直接受益人。具体时间由工作组与各项目实施主体联络员协商。

(三)报告及整改

工作组根据项目报送的自评材料和调研核验情况,于20231225日前形成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报告。我办将向有关单位反馈整改意见,有关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后按要求落实问题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组织项目实施载体单位统筹开展项目跟踪问效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大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时报送结果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督促项目实施载体单位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加快推进资金项目监督,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含电子版),并提前做好项目相关资料整理(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见附件3

(三)积极配合调研

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协调安排评估工作组听取项目实施载体单位汇报的会议室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列入现场抽查范围的载体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报工作组,督促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配合评估验收工作。提供的资料务必客观、真实、完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工作组人员。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罗浩贤,0771—5779005;陈华,13768182557

附件1.2023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

人才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表

2.自评报告参考提

3.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4.各有关单位名单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1213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