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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7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0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03 11:3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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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创委员、黄兆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编制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

(一)国家规划支撑情况

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6月发文征求我区对《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北部湾港(防城)铁矿石储运基地已列入《规划》,储运能力按20353000万吨规划建设。同时,我办建议将北部湾港(钦州)作为我国南方重要金属矿石储运基地列入《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相关建议。

(二)积极开展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研究

一是我办于20233月组织完成《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基地规划》编制,提出在北部湾港防城港域布局铁矿石和铝土矿储运基地,在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布局重要金属矿石储运基地,为北部湾港(防城)铁矿石储运基地列入《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二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于202211月完成了广西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研究工作。

下一步,将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对接,密切跟进《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编制情况,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提供上位规划支撑。

二、关于培育壮大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市场主体

(一)大力推动大宗商品储运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建设北部湾综合能源基地,为切实保障我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111月印发《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动北部湾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截至20235月,我区已建成原油储备能力840万立方米,成品油储备能力280万立方米,建成液化天然气接收站2座,接收能力共计660万吨,形成煤炭储备能力超900万吨。

二是不断提升大宗商品运输能力。目前,已建成20万吨级自动化集装箱码头、30万吨级油码头、20万吨级航道等一批港航设施项目,集装箱航线达76条,其中外贸航线47条,已基本覆盖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和东南亚、东北亚区域主要港口。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开行量从2017年的178列增长至2022年的8820列,已覆盖我国1763121站。我办牵头编制了《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将一批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和物流园区项目纳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建设。

下一步,一是落实《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二期、三期项目、防城港渔澫港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等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部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能力。二是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破除北部湾港航基础设施瓶颈,满足临港工业和大宗商品运输需求,为我区加快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快大宗商品市场化交易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大宗商品期现结合交易平台做大做强,布局期货交割仓(厂)库。2022年,经积极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争取支持,我区新设7家期货交割仓(厂)库,其中豆粕3个、豆油3个、白糖1个,新批数量为历史最高。截至20235月底,我区共有期货交割仓(厂)库29个,覆盖了白糖、豆粕、豆油、原油、液化石油气、纤维板、锰硅等多个品种,期货交割仓(厂)库数量在全国排在12位左右,稳居西部省份第1位。

二是推动成立北部湾(广西)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作为面向RCEP国家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平台于202211月上线运营,20231—7月,累计完成线上交易额76.3亿元,线上资金结算12.88亿元,现货交收329.9万吨,注册会员企业累计达125家,初步形成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供应链服务体系。

三是推动成立广西国盟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南宁片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运营主体。平台于20229月上线运营,以铝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类,目前已由铝锭拓展到铝棒和铝水等产品。20231—7月,平台累计注册交易商270余家,累计线上交易额达31.72亿元。    

下一步,一是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工作部署,依托我区现有的交易场所,探索开展具有优势资源禀赋的大宗商品交易。同时,继续跟进国家政策动态,积极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构建与RCEP国家间的再生金属储运交易加工产业链,积极推动广西炬申、佛山宇成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投资再生金属资源基地项目,推动重庆博赛在关丹产业园投资的焦电铝-锰循环下游项目,加大从RCEP成员国进口再生铝及铝土矿的力度,尽快形成区域性的再生资源储运交易中心。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铁合金、生猪、胶合板等品种在我区设立交割仓(厂)库,不断完善期现机构体系。

三、关于加大对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建设的运作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积极出台政策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对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企业,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扶持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对新设立的开展权益类交易平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平台、保税交割、供应链服务、区域性结算中心等企业按规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后续修订政策时将着重考虑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政策建议。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服务。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向大宗商品储运企业推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和其他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通过上门送政策、线上实时交流互动等方式,辅导企业规范办理涉税业务。

下一步,根据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优化对大宗商品支持的专项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金融、资金、用地等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

四、关于支持提升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监管服务水平

(一)深化大宗货物通关便利化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附条件提离改革措施,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粮食调运机制,2022年监管进境粮食1150.5万吨,有效保障广西进口粮食安全与稳定供应。

二是推动边境口岸采取吊装、甩挂等非接触式交接模式,设立生鲜农产品专用查验通道,解决友谊关口岸进境水果拥堵问题。2022年监管进境水果145.7万吨,2023年一季度监管进境水果44.15万吨。

三是夯实基础支撑能力。推进抓基层强基础建设,建成供港澳活猪、进境种牛、进境粮食、进境水果等10个检验检疫监管样板间,农产品检测能力扩项652项,建成初筛鉴定室4个,实现北部湾口岸全覆盖。

四是优化再生金属监管工作流程环节,切实压缩海关监管时长,统一关区执法尺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实地调研、政策宣讲,加大对政府和企业政策宣贯力度,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座谈,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协同配合提高通关效率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一季度,关区进口再生金属原料709批,5.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倍和3.1倍。

五是持续释放部分矿产品等大宗商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等改革红利。2023年一季度先放后检矿产品共计957.32万吨,同比增长7.93%。落实依企业申请改革措施,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的进口大宗商品达1019批。

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59号),鼓励和支持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

下一步,积极落实国家促进外贸保稳提质要求,促进粮食、再生金属原料和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扩大东盟等国家优质农产品进口来源,促进广西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

(二)优化税务监管服务

一是推进精准监管,综合运用大宗商品上下游链条、第三方和行业主管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对比加工处理,及时发现和防控企业涉税风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事前及时送达企业风险提示提醒、事中主动辅导消除涉税风险、事后通过约谈、核查、敦促整改、移交稽查等措施严防税收流失,推动税收治理效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

二是推进精细服务,有效助力企业发展。税务、银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发改委等部门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名单管理制度,为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开通涉税事项办理绿色通道。

下一步,将根据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的情况,结合我区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的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相关的税务监管服务措施,为推动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三)不断提升外汇收支结算便利化

有序推动优质大宗商品外贸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畴,优化大宗商品企业贸易外汇业务单证审核,对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予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予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有效提升贸易外汇政策便利化水平。2023年一季度,广西共有18家大宗商品外贸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9.13亿美元,同比增长31%,为大宗商品企业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企业便利化的获得感持续提升。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面、提质、增效,将更多有实需的大宗商品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越诚信、越便利的理念,为大宗商品优质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外汇资金结算服务。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7

签发人:邹展业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陈佳,1996806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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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7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0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03 11:3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李开创委员、黄兆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编制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

(一)国家规划支撑情况

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6月发文征求我区对《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北部湾港(防城)铁矿石储运基地已列入《规划》,储运能力按20353000万吨规划建设。同时,我办建议将北部湾港(钦州)作为我国南方重要金属矿石储运基地列入《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相关建议。

(二)积极开展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研究

一是我办于20233月组织完成《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基地规划》编制,提出在北部湾港防城港域布局铁矿石和铝土矿储运基地,在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布局重要金属矿石储运基地,为北部湾港(防城)铁矿石储运基地列入《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二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于202211月完成了广西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研究工作。

下一步,将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对接,密切跟进《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编制情况,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提供上位规划支撑。

二、关于培育壮大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市场主体

(一)大力推动大宗商品储运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建设北部湾综合能源基地,为切实保障我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111月印发《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动北部湾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截至20235月,我区已建成原油储备能力840万立方米,成品油储备能力280万立方米,建成液化天然气接收站2座,接收能力共计660万吨,形成煤炭储备能力超900万吨。

二是不断提升大宗商品运输能力。目前,已建成20万吨级自动化集装箱码头、30万吨级油码头、20万吨级航道等一批港航设施项目,集装箱航线达76条,其中外贸航线47条,已基本覆盖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和东南亚、东北亚区域主要港口。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开行量从2017年的178列增长至2022年的8820列,已覆盖我国1763121站。我办牵头编制了《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将一批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和物流园区项目纳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建设。

下一步,一是落实《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二期、三期项目、防城港渔澫港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等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部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能力。二是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破除北部湾港航基础设施瓶颈,满足临港工业和大宗商品运输需求,为我区加快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快大宗商品市场化交易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大宗商品期现结合交易平台做大做强,布局期货交割仓(厂)库。2022年,经积极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争取支持,我区新设7家期货交割仓(厂)库,其中豆粕3个、豆油3个、白糖1个,新批数量为历史最高。截至20235月底,我区共有期货交割仓(厂)库29个,覆盖了白糖、豆粕、豆油、原油、液化石油气、纤维板、锰硅等多个品种,期货交割仓(厂)库数量在全国排在12位左右,稳居西部省份第1位。

二是推动成立北部湾(广西)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作为面向RCEP国家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平台于202211月上线运营,20231—7月,累计完成线上交易额76.3亿元,线上资金结算12.88亿元,现货交收329.9万吨,注册会员企业累计达125家,初步形成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供应链服务体系。

三是推动成立广西国盟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南宁片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运营主体。平台于20229月上线运营,以铝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类,目前已由铝锭拓展到铝棒和铝水等产品。20231—7月,平台累计注册交易商270余家,累计线上交易额达31.72亿元。    

下一步,一是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工作部署,依托我区现有的交易场所,探索开展具有优势资源禀赋的大宗商品交易。同时,继续跟进国家政策动态,积极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构建与RCEP国家间的再生金属储运交易加工产业链,积极推动广西炬申、佛山宇成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投资再生金属资源基地项目,推动重庆博赛在关丹产业园投资的焦电铝-锰循环下游项目,加大从RCEP成员国进口再生铝及铝土矿的力度,尽快形成区域性的再生资源储运交易中心。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铁合金、生猪、胶合板等品种在我区设立交割仓(厂)库,不断完善期现机构体系。

三、关于加大对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建设的运作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积极出台政策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对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企业,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扶持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对新设立的开展权益类交易平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平台、保税交割、供应链服务、区域性结算中心等企业按规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后续修订政策时将着重考虑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政策建议。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服务。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向大宗商品储运企业推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和其他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通过上门送政策、线上实时交流互动等方式,辅导企业规范办理涉税业务。

下一步,根据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优化对大宗商品支持的专项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金融、资金、用地等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

四、关于支持提升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监管服务水平

(一)深化大宗货物通关便利化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附条件提离改革措施,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粮食调运机制,2022年监管进境粮食1150.5万吨,有效保障广西进口粮食安全与稳定供应。

二是推动边境口岸采取吊装、甩挂等非接触式交接模式,设立生鲜农产品专用查验通道,解决友谊关口岸进境水果拥堵问题。2022年监管进境水果145.7万吨,2023年一季度监管进境水果44.15万吨。

三是夯实基础支撑能力。推进抓基层强基础建设,建成供港澳活猪、进境种牛、进境粮食、进境水果等10个检验检疫监管样板间,农产品检测能力扩项652项,建成初筛鉴定室4个,实现北部湾口岸全覆盖。

四是优化再生金属监管工作流程环节,切实压缩海关监管时长,统一关区执法尺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实地调研、政策宣讲,加大对政府和企业政策宣贯力度,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座谈,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协同配合提高通关效率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一季度,关区进口再生金属原料709批,5.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倍和3.1倍。

五是持续释放部分矿产品等大宗商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等改革红利。2023年一季度先放后检矿产品共计957.32万吨,同比增长7.93%。落实依企业申请改革措施,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的进口大宗商品达1019批。

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59号),鼓励和支持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

下一步,积极落实国家促进外贸保稳提质要求,促进粮食、再生金属原料和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扩大东盟等国家优质农产品进口来源,促进广西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

(二)优化税务监管服务

一是推进精准监管,综合运用大宗商品上下游链条、第三方和行业主管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对比加工处理,及时发现和防控企业涉税风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事前及时送达企业风险提示提醒、事中主动辅导消除涉税风险、事后通过约谈、核查、敦促整改、移交稽查等措施严防税收流失,推动税收治理效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

二是推进精细服务,有效助力企业发展。税务、银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发改委等部门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名单管理制度,为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开通涉税事项办理绿色通道。

下一步,将根据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的情况,结合我区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的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相关的税务监管服务措施,为推动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三)不断提升外汇收支结算便利化

有序推动优质大宗商品外贸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畴,优化大宗商品企业贸易外汇业务单证审核,对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予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予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有效提升贸易外汇政策便利化水平。2023年一季度,广西共有18家大宗商品外贸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9.13亿美元,同比增长31%,为大宗商品企业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企业便利化的获得感持续提升。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面、提质、增效,将更多有实需的大宗商品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越诚信、越便利的理念,为大宗商品优质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外汇资金结算服务。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7

签发人:邹展业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陈佳,1996806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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