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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0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2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03 11:21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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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部湾港扩能升级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破解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用海等影响港口发展瓶颈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北部湾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北部湾港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不断完善港口基础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港口项目新增围填海

一是做好规划。《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于2023 1月通过交通运输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部省联合审查,规划环评报告已获生态环境部正式受理。其中钦州港金鼓江作业区11—13号泊位已开工建设;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大榄坪作业区7—9号泊位、大榄坪作业区12—13号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11—12号及江海联运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号泊位和大环作业区17—22号泊位等项目均已列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正在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做好政策宣讲指导。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明确规定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北部湾港需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围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自治区相关单位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报告北部湾港总体规划、用海等要素保障方面的诉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四是支持保障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运营用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印发实施《关于强化北部湾海域空间资源统筹利用支撑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我区北部湾海域空间资源统筹利用,有效保障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运营。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坚决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破解我区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用海等影响港口发展的瓶颈。一是实行重大项目用海清单式管理。继续加强对项目所在市海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推进项目用海前期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及相互配合。依职责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解决好用海企业的急难愁问题。三是加强汇报对接。对于确实需要使用海域且审批权在国家层面的项目,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二)关于钦州LNG接收站规划

根据相关规划,目前北部湾港现状LNG接卸主要集中在北海港域铁山西港区,防城港域渔澫港区为应急储备港址。《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编制过程中已充分考虑北部湾港LNG现状以及上位规划等因素,钦州LNG接收站项目未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暂不具备纳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条件。

后续,我们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国家相关规划,做好北部湾港LNG泊位布局和建设工作。

(三)关于研究建设平陆运河江海换装区和钦州港中航道

一是我办组织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钦州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号泊位等江海联运的9个项目已列入。其中钦州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计划今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二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了江海联运港区布局专题研究,结合平陆运河沿线航道和港区现状、规划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钦州港老人沙作业区、大榄坪港大环作业区、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企沙南港区第一作业区4个选址方案,并将相关研究成果纳入正在报批的《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同时,在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过程中,已积极开展钦州港中航道相关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平陆运河江海联运项目和钦州港航道项目建设。

二、关于加大外贸货源、启运港退税、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等政策支持力度

(一)支持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货源组织

我办会同有关单位大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一是积极推动更好地服务腹地货物走北部湾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印发实施《2023年服务引导腹地货物走北部湾港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服务引导区内货物走北部湾港的重点任务;52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北部湾港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中远海运集团等单位赴柳州市开展货源对接,取得积极成效,近期将组织赴区内其他13个地市开展货源对接,持续推动和服务引导区内货物走北部湾港。二是充分利用东博会、西洽会、丝博会等平台,组织举办通道专题推介会,会同通道沿线地区共同推动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开展服务区内外货物走北部湾港专题推介及企业对接活动,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

(二)积极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

经自治区多方争取,20223月,财政部等三部委同意以陕西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为启运港、广西北部湾港等为离境港,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自治区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批示用好政策,试出经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印发了《广西贯彻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单位分工、完成时限及保障措施,为政策落地提供机制保障。2022429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海铁联运班列(西安北部湾港)成功首发,首次享受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红利。北部湾港成为全国首个享受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沿海港口。8 14 日,西部陆海新通道暨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广西推介会在西安举办,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安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常态化开行。

扩大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涉及对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调整,其权限在中央,自治区无权自行加大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积极向上对接,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等部门,争取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加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助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

(三)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

一是港口合作稳步推进。集装箱方面,202316月,北部湾港与海南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9.8万标箱,同比增长32.6%。航线方面,北部湾港与海南目前共有6条支线驳船运行。客货滚装方面,2022年,北部湾港集团旗下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八所港务有限公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计划开通广西防城港海南东方八所港客货滚装运输航线,目前正在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审批航线。二是加强合作,推动一体化发展。北部湾港集团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在泛北论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北部湾港与海南洋浦港一体化发展。2022年,钦州海事局、洋浦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6家政企单位共同成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钦州洋浦)航运安全发展联盟,推进海事治理现代化。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推动粤桂琼自贸试验区(港)联动发展,并拟于今年内签订《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桂琼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联盟框架协议》。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一是加快推进粤桂琼自贸试验区(港)联盟成立。二是持续推动与海南港口在集装箱运输领域合作。深入开展北部湾港与海南洋浦港航线合作,稳定运行防城洋浦集装箱精品航线,推动在业务协同和组织货源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互为中转、互为喂给,携手发展。三是加快航线开行。推进广西防城港海南东方八所港客货滚装运输航线和深圳北海三亚邮轮航线顺利开行。

三、关于加快海铁联运发展,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

一是政策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进一步深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印发实施《广西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方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实施《广西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广西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运营。二是优化管理。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铁集团对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运营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推动北部湾港海铁联运无缝衔接。积极打通北部湾港与集装箱中心站(钦州港东站)信息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共用。推动铁路持续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运价下浮支持。通过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国家层面研究推进统一海铁联运货物品名、危险品界定、箱内货物品类与特种箱管理标准等事宜。三是成立多式联运联盟。推动北部湾港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等6家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备忘录,积极共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

20231—7月,北部湾港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累计完成集装箱运量26.43万标箱,折合到发5282列,同比增长6%;班列服务范围新增38站,已覆盖我国17省(自治区、直辖市)、63市、121站;上半年超额完成开行4000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动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有关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促进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

四、关于做大做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合作平台

(一)依托国家政策和国家级平台,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和指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布局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和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二是建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对现有产业园区优化整合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建立自治区统筹、区市县联动、市场化运作的合作区建设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产业园区改革建设和园区产业发展壮大核心任务,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程,制定重大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大力度、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合作区建设,做大做强产业园区,切实增强合作区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印发实施《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设立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依托自治区北部湾办履行职责,统筹全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化园区改革发展,加快构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发展新生态。

(二)坚持以自贸试验为引领,做到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国际产能合作并举

一是与外省市以及境外建立产业对接机制。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边做好顶层设计,边推动与外省市建立产业对接,推动合作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与浙江、宁波、苏州、深圳、东莞等省市建立了沟通对接机制,将在产业链合作、合作共建产业园、建立飞地园区、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二是在中国(广西)泰国金融洽商会活动、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广西)等活动上对外推介合作区的具体情况,切实将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引进来,落地广西,坚持内资和外商并重,最大限度地为合作区引来投资者。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各片区规划建设,补齐承接产业转移短板。一是加快与苏州产业园区共建合作,引入苏州工业园区的规划标准和理念,指导7市制定合作区各片区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夯实合作区特别是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近三年投资计划、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需要支持的方向等,协调各方资源要素保障,共同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三是引入央企或者国企与合作区园区平台公司合作,共同承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承接产业转移短板。

(三)打造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

一是推动向海产业虹吸效应进一步凸显。2022年钦州港片区新开工及在建的百亿元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超2200亿元,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工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全年新增金桂、中伟、中粮等3家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广西千亿元园区目标。近期将打造5000亿元以上产业体系,远期向万亿元产业集群迈进。二是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化。完成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规划,构建了国内首条中国东盟燕窝跨境产业链。主动对接RCEP,挂牌成立RCEP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钦州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三中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量突破200亿元。初步建立了恒逸、桐昆、中伟等钦州东盟国家双基地运营模式。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进入全国经开区百强行列排第94位。钦州综合保税区在全国综合排名第61位,位列广西4个综保区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制度创新,促进自贸区活力进一步发挥。深化中马两国双园金融创新和渠道创新,推进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四链融合,破解产业发展短板。积极引导恒逸、桐昆、华谊等企业与东盟国家共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

(四)开展中马两国双园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创新

一是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广西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赋予钦州港片区的94项改革试点任务实施率100%,累计总结上报制度创新成果137项,其中48项列入自治区政府第一、第二、第三批成果清单在全区复制推广,数量位居3个片区首位。二是积极推进中国和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今年1月,自治区商务厅率队出访马来西亚时,向马来西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推进中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的建议,得到积极回应。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大力推动钦州港经开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中国东盟产业合作枢纽、市场交易枢纽,积极推进石化、装备制造、能源、粮油、浆纸、现代物流、出口加工等临港工业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两个千亿元产业,开发建设造纸工业区、粮油产业区和行政商务区等产业及相关配套功能区。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通道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马两国国家层面尽快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争取将中国钦州港、马来西亚关丹港作为互联互通合作试点地区,推动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复用、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合作,做大做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合作平台。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3

签发人:邹展业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赵林涛,173760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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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0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2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03 11:21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李永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部湾港扩能升级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破解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用海等影响港口发展瓶颈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北部湾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北部湾港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不断完善港口基础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港口项目新增围填海

一是做好规划。《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于2023 1月通过交通运输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部省联合审查,规划环评报告已获生态环境部正式受理。其中钦州港金鼓江作业区11—13号泊位已开工建设;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大榄坪作业区7—9号泊位、大榄坪作业区12—13号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11—12号及江海联运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号泊位和大环作业区17—22号泊位等项目均已列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正在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做好政策宣讲指导。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明确规定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北部湾港需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围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自治区相关单位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报告北部湾港总体规划、用海等要素保障方面的诉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四是支持保障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运营用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印发实施《关于强化北部湾海域空间资源统筹利用支撑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我区北部湾海域空间资源统筹利用,有效保障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运营。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坚决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破解我区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用海等影响港口发展的瓶颈。一是实行重大项目用海清单式管理。继续加强对项目所在市海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推进项目用海前期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及相互配合。依职责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解决好用海企业的急难愁问题。三是加强汇报对接。对于确实需要使用海域且审批权在国家层面的项目,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二)关于钦州LNG接收站规划

根据相关规划,目前北部湾港现状LNG接卸主要集中在北海港域铁山西港区,防城港域渔澫港区为应急储备港址。《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编制过程中已充分考虑北部湾港LNG现状以及上位规划等因素,钦州LNG接收站项目未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暂不具备纳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条件。

后续,我们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国家相关规划,做好北部湾港LNG泊位布局和建设工作。

(三)关于研究建设平陆运河江海换装区和钦州港中航道

一是我办组织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钦州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号泊位等江海联运的9个项目已列入。其中钦州大榄坪作业区45号泊位计划今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二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了江海联运港区布局专题研究,结合平陆运河沿线航道和港区现状、规划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钦州港老人沙作业区、大榄坪港大环作业区、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企沙南港区第一作业区4个选址方案,并将相关研究成果纳入正在报批的《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同时,在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过程中,已积极开展钦州港中航道相关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平陆运河江海联运项目和钦州港航道项目建设。

二、关于加大外贸货源、启运港退税、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等政策支持力度

(一)支持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货源组织

我办会同有关单位大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一是积极推动更好地服务腹地货物走北部湾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印发实施《2023年服务引导腹地货物走北部湾港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服务引导区内货物走北部湾港的重点任务;52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北部湾港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中远海运集团等单位赴柳州市开展货源对接,取得积极成效,近期将组织赴区内其他13个地市开展货源对接,持续推动和服务引导区内货物走北部湾港。二是充分利用东博会、西洽会、丝博会等平台,组织举办通道专题推介会,会同通道沿线地区共同推动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开展服务区内外货物走北部湾港专题推介及企业对接活动,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货源向北部湾港聚集。

(二)积极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

经自治区多方争取,20223月,财政部等三部委同意以陕西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为启运港、广西北部湾港等为离境港,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自治区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批示用好政策,试出经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印发了《广西贯彻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单位分工、完成时限及保障措施,为政策落地提供机制保障。2022429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海铁联运班列(西安北部湾港)成功首发,首次享受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红利。北部湾港成为全国首个享受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沿海港口。8 14 日,西部陆海新通道暨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广西推介会在西安举办,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安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常态化开行。

扩大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涉及对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调整,其权限在中央,自治区无权自行加大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积极向上对接,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等部门,争取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加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助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

(三)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

一是港口合作稳步推进。集装箱方面,202316月,北部湾港与海南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9.8万标箱,同比增长32.6%。航线方面,北部湾港与海南目前共有6条支线驳船运行。客货滚装方面,2022年,北部湾港集团旗下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八所港务有限公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计划开通广西防城港海南东方八所港客货滚装运输航线,目前正在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审批航线。二是加强合作,推动一体化发展。北部湾港集团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在泛北论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北部湾港与海南洋浦港一体化发展。2022年,钦州海事局、洋浦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6家政企单位共同成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钦州洋浦)航运安全发展联盟,推进海事治理现代化。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推动粤桂琼自贸试验区(港)联动发展,并拟于今年内签订《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桂琼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联盟框架协议》。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一是加快推进粤桂琼自贸试验区(港)联盟成立。二是持续推动与海南港口在集装箱运输领域合作。深入开展北部湾港与海南洋浦港航线合作,稳定运行防城洋浦集装箱精品航线,推动在业务协同和组织货源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互为中转、互为喂给,携手发展。三是加快航线开行。推进广西防城港海南东方八所港客货滚装运输航线和深圳北海三亚邮轮航线顺利开行。

三、关于加快海铁联运发展,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

一是政策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进一步深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道办)印发实施《广西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方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实施《广西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广西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运营。二是优化管理。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铁集团对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运营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推动北部湾港海铁联运无缝衔接。积极打通北部湾港与集装箱中心站(钦州港东站)信息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共用。推动铁路持续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运价下浮支持。通过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国家层面研究推进统一海铁联运货物品名、危险品界定、箱内货物品类与特种箱管理标准等事宜。三是成立多式联运联盟。推动北部湾港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等6家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备忘录,积极共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

20231—7月,北部湾港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累计完成集装箱运量26.43万标箱,折合到发5282列,同比增长6%;班列服务范围新增38站,已覆盖我国17省(自治区、直辖市)、63市、121站;上半年超额完成开行4000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动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有关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北部湾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一体化,促进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

四、关于做大做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合作平台

(一)依托国家政策和国家级平台,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和指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布局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和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二是建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对现有产业园区优化整合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建立自治区统筹、区市县联动、市场化运作的合作区建设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产业园区改革建设和园区产业发展壮大核心任务,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程,制定重大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大力度、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合作区建设,做大做强产业园区,切实增强合作区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印发实施《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设立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依托自治区北部湾办履行职责,统筹全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化园区改革发展,加快构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发展新生态。

(二)坚持以自贸试验为引领,做到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国际产能合作并举

一是与外省市以及境外建立产业对接机制。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边做好顶层设计,边推动与外省市建立产业对接,推动合作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与浙江、宁波、苏州、深圳、东莞等省市建立了沟通对接机制,将在产业链合作、合作共建产业园、建立飞地园区、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二是在中国(广西)泰国金融洽商会活动、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广西)等活动上对外推介合作区的具体情况,切实将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引进来,落地广西,坚持内资和外商并重,最大限度地为合作区引来投资者。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各片区规划建设,补齐承接产业转移短板。一是加快与苏州产业园区共建合作,引入苏州工业园区的规划标准和理念,指导7市制定合作区各片区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夯实合作区特别是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近三年投资计划、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需要支持的方向等,协调各方资源要素保障,共同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三是引入央企或者国企与合作区园区平台公司合作,共同承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承接产业转移短板。

(三)打造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

一是推动向海产业虹吸效应进一步凸显。2022年钦州港片区新开工及在建的百亿元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超2200亿元,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工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全年新增金桂、中伟、中粮等3家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广西千亿元园区目标。近期将打造5000亿元以上产业体系,远期向万亿元产业集群迈进。二是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化。完成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规划,构建了国内首条中国东盟燕窝跨境产业链。主动对接RCEP,挂牌成立RCEP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钦州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三中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量突破200亿元。初步建立了恒逸、桐昆、中伟等钦州东盟国家双基地运营模式。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进入全国经开区百强行列排第94位。钦州综合保税区在全国综合排名第61位,位列广西4个综保区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制度创新,促进自贸区活力进一步发挥。深化中马两国双园金融创新和渠道创新,推进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四链融合,破解产业发展短板。积极引导恒逸、桐昆、华谊等企业与东盟国家共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

(四)开展中马两国双园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创新

一是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广西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赋予钦州港片区的94项改革试点任务实施率100%,累计总结上报制度创新成果137项,其中48项列入自治区政府第一、第二、第三批成果清单在全区复制推广,数量位居3个片区首位。二是积极推进中国和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今年1月,自治区商务厅率队出访马来西亚时,向马来西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推进中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的建议,得到积极回应。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大力推动钦州港经开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中国东盟产业合作枢纽、市场交易枢纽,积极推进石化、装备制造、能源、粮油、浆纸、现代物流、出口加工等临港工业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两个千亿元产业,开发建设造纸工业区、粮油产业区和行政商务区等产业及相关配套功能区。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通道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马两国国家层面尽快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争取将中国钦州港、马来西亚关丹港作为互联互通合作试点地区,推动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复用、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合作,做大做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合作平台。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3

签发人:邹展业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赵林涛,173760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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