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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10-16 10:59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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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防城港建港55周年建市30周年之际给予防城港更多支持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2个单位协办。我办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沟通对接,形成了《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于526日征询您的意见。根据您的反馈意见,我办于726日会同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好答复工作,并邀请防城港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北部湾办参加会议。经与协办单位进一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防城港现代化临港工业更多要素保障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北部湾办、海洋局、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大力支持防城港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积极协调资源保障防城港市产业发展。

(一)关于加强用电用能保障

自治区支持防城港加强产业用电保障加快重大电源项目建设。一是防城港核电3号机组325日正式具备商运条件广西海上风电示范项目325日在防城港市启动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建设支持防城港市加快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白龙核电一期前期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白龙核电一期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关于给予更多项目能耗指标单列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重大项目能耗保障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层面已批复防城港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大产业项目30批复能耗量495.77万吨标准煤防城港市已获节能批复项目数和能耗量均在全区前列。钢铁、有色金属均属于两高行业范畴自治区统筹能耗指标原则上不支持两高项目项目能耗指标由项目所在设区市通过能耗挖潜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解决。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防城港市通过加大节能挖潜和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延伸行业下游产业链等方式,获得更多能耗空间。

(三)关于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申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前柳钢多元产业园钢材大市场一期项目等多个项目已列入2023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防城港市柳钢多元产业园、新能源线缆基地、新疆特变电工项目等钢铜铝产业项目建设。2023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已预安排防城港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725统筹用于保障急需建设的防城港市项目属于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项目的计划指标由国家和自治区统筹保障。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对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争取将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

自治区林业局支持防城港市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支持防城港市钢铜铝产业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198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广西林地定额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并强化林地定额管理全力做好相关用林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按照年度定额工作安排将国家林草局下达广西年度林地定额的60%作为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保障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用林需求使用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予以保障未列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给各设区市的林地定额中统筹保障。

自治区海洋局全力支持防城港市建设依法依规按现行规划政策为城市、港口建设项目提供用海保障。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明确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防城港市城市、港口建设项目用海需要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建议节约集约用海尽量避免新增围填海尽可能采取透水构筑物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防城港市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在收到新疆特变电工等项目申请后按程序加快审核;自然资源厅将指导防城港市按时保质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待规划批复后按照后续国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规则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将指导防城港市柳钢多元产业园、新能源线缆基地等项目争取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并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海洋局将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和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委请示汇报共同争取国家大力支持将防城港市城市、港口建设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给予防城港更多支持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关于强化融资保障

自治区北部湾办通过直投基金强化支持防城港产业发展力度。自基金设立以来,我办累计支持防城港临港优势产业项目3500万元,包括年产30万吨高技术智能化麦芽生产线项目及防城港TRT叶片制造及机电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强化防城港市融资保障。桂惠贷2021年实施以来,截至20233月末,防城港市累计投放桂惠贷”240.81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4.45亿元。其中,2022年防城港市投放桂惠贷”70.39亿元,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7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77%,低于全区桂惠贷加权平均利率0.3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普惠性小微企业平均利率1.85个百分点,桂惠贷支持市场主体的降本成效明显;投向工业领域52.93亿元、占2022年防城港市投放桂惠贷75.20%,高于全区桂惠贷投向工业占比的35.40个百分点;投向工业加权平均利率2.33%,低于全区桂惠贷加权平均利率0.80个百分点,降低工业融资成本约1亿元,有效提升防城港市工业领域融资保障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将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普惠领域和重点产业,进一步优化产品设置和投放结构,不断加大对防城港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升防城港现代化临港工业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一是扩大惠及面。进一步聚焦普惠金融领域,促进防城港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扩面,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特色重点产业和普惠领域,充分利用行业特色产品,推动防城港市桂惠贷信贷投放增量扩面降价提质。二是提升精准度。进一步提升桂惠贷投放精准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防城港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保障能力。三是加大名单制产品实施力度。会同防城港市根据当地特色行业市场主体的特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桂惠贷名单制产品,进一步加大对防城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快建设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

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是北部湾国际门户港重点项目,自治区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从多方面大力支持推动。

一是我办牵头编制了《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于71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航道作为十大关键性工程项目重点推进,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在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我办多次与防城港市,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沟通协商,建议将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表,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统筹推进,但由于计划用于项目建设的一般债额度分担未达成一致,项目未列入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表。下一步,我办将与防城港市,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加强协商,落实资金筹措方案,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二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正选项目,为后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创造条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开展《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报批工作,已于202316日通过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审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生态环境部正式受理。2023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多次向生态环境部汇报衔接,争取最大程度支持。待《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后,《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将可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三是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工程建设,列为集团重点工作,成立了由李延强董事长、周少波总经理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力加快推进实施。目前,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环评、用海等专题报告正在抓紧编制,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水工40万吨级)工程启动了前期工作,正在开展40万吨级码头调研工作,高标准谋划建设方案,将争取于2024年开工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建设。该两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建成后可接卸30万吨级散货船,并具备将来进一步改造扩建至40万吨级的条件。截至7月,1号、2号泊位分别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5%91%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有关单位持续加快推进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相关报批工作,力争尽早获得批复,为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提供规划支撑。二是指导北部湾港集团加快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前期工作,力争2024年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加快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今年主体工程建成,明年上半年全面投入运营,新增通过能力超过3000万吨,服务防城港临港产业发展。

三、关于继续加大防城港民生领域建设力度

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民生领域建设。

(一)关于加大对防城港市补助力度

1.自治区财政厅不断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持续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市县提高财力统筹保障能力。2022下达防城港市转移支付96.94亿元、增长39.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3.24亿元、增长31%。此外,在测算分配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时自治区财政厅已统筹考虑边境人口、边境线海岸线长度以及边境沿海地区发展建设需求等因素对包括防城港市在内的边境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2022年下达防城港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8.57亿元增长12.1%超过全区平均增幅约4个百分点支持防城港市统筹用于陆地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保障边境口岸运转、改善通关条件等。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中央补助和自治区本级财力情况在全区统一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防城港实际情况给予尽可能支持。建议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尤其是结合当地特点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税源大户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税收增长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支持防城港市民生领域建设。一是安排民政资金支持。2022年下达各项民政资金6.66亿元,包括边民发放生活补助金4.32亿元,截至20234月底,已下达各项民政资金6.47亿元支持防城港市民政事业建设和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二是支持防城港市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编制《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作为全区重要的发展战略平台统筹推进,在产业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空间布局、示范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规划引领。三是加强厅市合作共建。自治区民政厅与防城港市签订厅市合作协议,重点支持防城港市本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老年人宜居社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推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康养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2022年以来,统筹各级专项资金约600万元,重点支持防城区、东兴市等6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防城区成功申报创建中国长寿之乡,防城港长寿之乡品牌影响力得到扩大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指导支持防城港市依托滨海边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健康养老产业,并在中国长寿之乡、老年人宜居社区、旅居养老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等品牌创建工作给予支持,推动防城港市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安排约1.68亿元支持防城港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提升等工作。此外,深入实施《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计划统筹支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项目25基建项目15个、设备购置项目10总投资28.0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3亿元中央疫情补助资金1.17亿元自治区财政投资2.37亿元政府专项债券2.90亿元市县投资及单位自筹18.69亿元重点支持方舱医院、亚定点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和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等专项工程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大投入继续支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继续指导防城港市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做好承接中央、自治区资金的充分准备,重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二)关于加大对防城港市新增债券的支持力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在已争取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等18个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我区第一批准备项目清单基础上2023324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了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等25个项目纳入申报清单。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共转贷防城港市新增政府债券32.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6亿元专项债券28.72亿元。2023年已转贷防城港市新增政府债券8.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6亿元专项债券6.08亿元主要支持公共卫生设施、综合交通枢纽等领域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支持防城港市新增债券。一是继续指导防城港市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将每季度对市县储备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为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防城港市项目的审核结果、中央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防城港市项目成熟度等综合因素研究对防城港市给予2023年专项债券支持。

(三)关于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等安排上能给予防城港市倾斜支持

2022自治区财政下达卫生健康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3亿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下达防城港市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万元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万元支持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保育基地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202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市进口动物检验检疫隔离场项目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700万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产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经费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防城港市大力支持。2022年和2023年防城港市分别获得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亿元和2.47亿元。2023年共安排防城港市170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研究、区域评估等工作。2023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共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指导防城港市做好项目储备及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将防城港市更多项目列入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

四、关于支持防城港电厂三期项目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支持防城港市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电联营工作,支持防城港电厂三期项目建设。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汇报,争取国家能源局新增我区煤电建设指标926万千瓦,指标数排名全国前列。目前,十四五新增的煤电建设指标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全部完成核准。

20235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煤电建设指标的请示》上报国家能源局,恳请新增我区煤电建设指标200万千瓦以上,其中防城港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作为主推项目。经衔接,国家能源局表示,大力支持广西电力保供,保证广西不缺电,确实有缺口,缺多少补多少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全力向国家能源局汇报争取,积极做好新增煤电指标争取和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会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服务和协调,指导中煤防城港电厂做好防城港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各项前期工作,新增煤电指标一旦落实,将尽早核准开工。

五、关于支持保障防城港市边境口岸产业发展空间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连续多年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层面争取对广西边境地区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的政策支持。2022支持广西率先探索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已纳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两次赴自然资源部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广西实施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3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带队拜会自然资源部王广华部长,再次请求自然资源部支持广西探索边境地区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得到王广华部长明确表态支持。3月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专班,通过书面调研、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防城港抵边村镇、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境经济合作区等重点和代表性区域以及相关区直部门,摸清防城区、东兴等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在自然资源领域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诉求,重点针对防城区、东兴市口岸产业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如峒中口岸边境贸易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里火通道边境贸易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和东兴沿边产业园未足额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问题,向自然资源部提出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请求支持事项。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汇报,争取自然资源部出台支持广西边境地区实施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助推防城港市沿边地区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加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用地要素保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照国家统一的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自治区统筹、市县主责的要求,指导防城港市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重点考虑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需求,对涉及的用地空间进行了合理统筹和科学安排。20221014日,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国家批准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目前,自治区无自行修改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权限。同时,在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提出将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列入重点保障的各类开放平台清单,保障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合理空间需求,并且指导防城港市加快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统筹保障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所需的合理用地空间。目前,防城港市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按程序加快审查和上报审批。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积极指导防城港市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在规划中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效率、优化结构,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做好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用地布局安排。待国家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要求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对规划进行动态优化完善。同时,建议防城港市要积极引导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地并入园入区集中布局,用好用足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多渠道强化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建设项目的空间要素保障。

七、关于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加快批复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高度重视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积极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

一是安排资金支持。2022年,自治区北部湾办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医学试验区医药制造产业园建设,安排50万元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编制,2023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试验区国际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一期)项目建设,促进防城港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完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安排170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研究、区域评估等工作。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利用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边贸能力补助资金3845万元支持防城港市峒中口岸(含里火通道)、东兴口岸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

二是协调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送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的函》(署贸函〔202235号)要求,自治区北部湾办会同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等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开展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和指标体系自评工作,并到防城港市开展了实地调研,就防城港综合保税区规划选址、产业布局等提出完善意见建议,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127日正式上报国务院。

2023年以来,自治区北部湾办继续协调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加强与海关总署国家部委汇报沟通,58—11日,我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广西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等有关部门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

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南宁海关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向国家对应部委沟通,请求国家支持设立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建议防城港市进一步深入研究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应用、项目和企业入驻等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入驻,为顺利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北部湾经济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5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陈佳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政府督查室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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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3〕5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10-16 10:59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黄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防城港建港55周年建市30周年之际给予防城港更多支持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2个单位协办。我办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沟通对接,形成了《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于526日征询您的意见。根据您的反馈意见,我办于726日会同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好答复工作,并邀请防城港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北部湾办参加会议。经与协办单位进一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防城港现代化临港工业更多要素保障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北部湾办、海洋局、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大力支持防城港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积极协调资源保障防城港市产业发展。

(一)关于加强用电用能保障

自治区支持防城港加强产业用电保障加快重大电源项目建设。一是防城港核电3号机组325日正式具备商运条件广西海上风电示范项目325日在防城港市启动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建设支持防城港市加快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白龙核电一期前期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白龙核电一期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关于给予更多项目能耗指标单列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重大项目能耗保障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层面已批复防城港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大产业项目30批复能耗量495.77万吨标准煤防城港市已获节能批复项目数和能耗量均在全区前列。钢铁、有色金属均属于两高行业范畴自治区统筹能耗指标原则上不支持两高项目项目能耗指标由项目所在设区市通过能耗挖潜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解决。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防城港市通过加大节能挖潜和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延伸行业下游产业链等方式,获得更多能耗空间。

(三)关于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申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前柳钢多元产业园钢材大市场一期项目等多个项目已列入2023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防城港市柳钢多元产业园、新能源线缆基地、新疆特变电工项目等钢铜铝产业项目建设。2023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已预安排防城港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725统筹用于保障急需建设的防城港市项目属于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项目的计划指标由国家和自治区统筹保障。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对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争取将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

自治区林业局支持防城港市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支持防城港市钢铜铝产业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198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广西林地定额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并强化林地定额管理全力做好相关用林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按照年度定额工作安排将国家林草局下达广西年度林地定额的60%作为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保障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用林需求使用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予以保障未列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给各设区市的林地定额中统筹保障。

自治区海洋局全力支持防城港市建设依法依规按现行规划政策为城市、港口建设项目提供用海保障。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明确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防城港市城市、港口建设项目用海需要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建议节约集约用海尽量避免新增围填海尽可能采取透水构筑物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防城港市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在收到新疆特变电工等项目申请后按程序加快审核;自然资源厅将指导防城港市按时保质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待规划批复后按照后续国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规则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将指导防城港市柳钢多元产业园、新能源线缆基地等项目争取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并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海洋局将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和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委请示汇报共同争取国家大力支持将防城港市城市、港口建设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给予防城港更多支持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关于强化融资保障

自治区北部湾办通过直投基金强化支持防城港产业发展力度。自基金设立以来,我办累计支持防城港临港优势产业项目3500万元,包括年产30万吨高技术智能化麦芽生产线项目及防城港TRT叶片制造及机电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强化防城港市融资保障。桂惠贷2021年实施以来,截至20233月末,防城港市累计投放桂惠贷”240.81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4.45亿元。其中,2022年防城港市投放桂惠贷”70.39亿元,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7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77%,低于全区桂惠贷加权平均利率0.3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普惠性小微企业平均利率1.85个百分点,桂惠贷支持市场主体的降本成效明显;投向工业领域52.93亿元、占2022年防城港市投放桂惠贷75.20%,高于全区桂惠贷投向工业占比的35.40个百分点;投向工业加权平均利率2.33%,低于全区桂惠贷加权平均利率0.80个百分点,降低工业融资成本约1亿元,有效提升防城港市工业领域融资保障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将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普惠领域和重点产业,进一步优化产品设置和投放结构,不断加大对防城港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升防城港现代化临港工业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一是扩大惠及面。进一步聚焦普惠金融领域,促进防城港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扩面,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特色重点产业和普惠领域,充分利用行业特色产品,推动防城港市桂惠贷信贷投放增量扩面降价提质。二是提升精准度。进一步提升桂惠贷投放精准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防城港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保障能力。三是加大名单制产品实施力度。会同防城港市根据当地特色行业市场主体的特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桂惠贷名单制产品,进一步加大对防城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快建设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

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是北部湾国际门户港重点项目,自治区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从多方面大力支持推动。

一是我办牵头编制了《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于71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航道作为十大关键性工程项目重点推进,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在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我办多次与防城港市,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沟通协商,建议将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表,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统筹推进,但由于计划用于项目建设的一般债额度分担未达成一致,项目未列入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表。下一步,我办将与防城港市,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加强协商,落实资金筹措方案,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二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正选项目,为后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创造条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开展《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报批工作,已于202316日通过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审查。《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生态环境部正式受理。2023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多次向生态环境部汇报衔接,争取最大程度支持。待《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后,《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将可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三是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工程建设,列为集团重点工作,成立了由李延强董事长、周少波总经理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力加快推进实施。目前,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环评、用海等专题报告正在抓紧编制,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水工40万吨级)工程启动了前期工作,正在开展40万吨级码头调研工作,高标准谋划建设方案,将争取于2024年开工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建设。该两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建成后可接卸30万吨级散货船,并具备将来进一步改造扩建至40万吨级的条件。截至7月,1号、2号泊位分别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5%91%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有关单位持续加快推进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相关报批工作,力争尽早获得批复,为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提供规划支撑。二是指导北部湾港集团加快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进港航道前期工作,力争2024年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加快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今年主体工程建成,明年上半年全面投入运营,新增通过能力超过3000万吨,服务防城港临港产业发展。

三、关于继续加大防城港民生领域建设力度

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民生领域建设。

(一)关于加大对防城港市补助力度

1.自治区财政厅不断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持续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市县提高财力统筹保障能力。2022下达防城港市转移支付96.94亿元、增长39.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3.24亿元、增长31%。此外,在测算分配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时自治区财政厅已统筹考虑边境人口、边境线海岸线长度以及边境沿海地区发展建设需求等因素对包括防城港市在内的边境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2022年下达防城港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8.57亿元增长12.1%超过全区平均增幅约4个百分点支持防城港市统筹用于陆地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保障边境口岸运转、改善通关条件等。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中央补助和自治区本级财力情况在全区统一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防城港实际情况给予尽可能支持。建议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尤其是结合当地特点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税源大户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税收增长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支持防城港市民生领域建设。一是安排民政资金支持。2022年下达各项民政资金6.66亿元,包括边民发放生活补助金4.32亿元,截至20234月底,已下达各项民政资金6.47亿元支持防城港市民政事业建设和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二是支持防城港市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编制《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作为全区重要的发展战略平台统筹推进,在产业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空间布局、示范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规划引领。三是加强厅市合作共建。自治区民政厅与防城港市签订厅市合作协议,重点支持防城港市本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老年人宜居社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推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康养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2022年以来,统筹各级专项资金约600万元,重点支持防城区、东兴市等6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防城区成功申报创建中国长寿之乡,防城港长寿之乡品牌影响力得到扩大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指导支持防城港市依托滨海边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健康养老产业,并在中国长寿之乡、老年人宜居社区、旅居养老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等品牌创建工作给予支持,推动防城港市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安排约1.68亿元支持防城港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提升等工作。此外,深入实施《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计划统筹支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项目25基建项目15个、设备购置项目10总投资28.0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3亿元中央疫情补助资金1.17亿元自治区财政投资2.37亿元政府专项债券2.90亿元市县投资及单位自筹18.69亿元重点支持方舱医院、亚定点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和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等专项工程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大投入继续支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继续指导防城港市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做好承接中央、自治区资金的充分准备,重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二)关于加大对防城港市新增债券的支持力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防城港市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在已争取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等18个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我区第一批准备项目清单基础上2023324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了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等25个项目纳入申报清单。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共转贷防城港市新增政府债券32.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6亿元专项债券28.72亿元。2023年已转贷防城港市新增政府债券8.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6亿元专项债券6.08亿元主要支持公共卫生设施、综合交通枢纽等领域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支持防城港市新增债券。一是继续指导防城港市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将每季度对市县储备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为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防城港市项目的审核结果、中央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防城港市项目成熟度等综合因素研究对防城港市给予2023年专项债券支持。

(三)关于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等安排上能给予防城港市倾斜支持

2022自治区财政下达卫生健康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3亿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下达防城港市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万元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万元支持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保育基地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202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市进口动物检验检疫隔离场项目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700万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产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经费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防城港市大力支持。2022年和2023年防城港市分别获得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亿元和2.47亿元。2023年共安排防城港市170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研究、区域评估等工作。2023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共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指导防城港市做好项目储备及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将防城港市更多项目列入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

四、关于支持防城港电厂三期项目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支持防城港市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电联营工作,支持防城港电厂三期项目建设。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汇报,争取国家能源局新增我区煤电建设指标926万千瓦,指标数排名全国前列。目前,十四五新增的煤电建设指标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全部完成核准。

20235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煤电建设指标的请示》上报国家能源局,恳请新增我区煤电建设指标200万千瓦以上,其中防城港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作为主推项目。经衔接,国家能源局表示,大力支持广西电力保供,保证广西不缺电,确实有缺口,缺多少补多少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全力向国家能源局汇报争取,积极做好新增煤电指标争取和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会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服务和协调,指导中煤防城港电厂做好防城港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各项前期工作,新增煤电指标一旦落实,将尽早核准开工。

五、关于支持保障防城港市边境口岸产业发展空间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连续多年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层面争取对广西边境地区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的政策支持。2022支持广西率先探索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已纳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两次赴自然资源部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广西实施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3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带队拜会自然资源部王广华部长,再次请求自然资源部支持广西探索边境地区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得到王广华部长明确表态支持。3月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专班,通过书面调研、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防城港抵边村镇、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境经济合作区等重点和代表性区域以及相关区直部门,摸清防城区、东兴等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在自然资源领域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诉求,重点针对防城区、东兴市口岸产业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如峒中口岸边境贸易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里火通道边境贸易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和东兴沿边产业园未足额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问题,向自然资源部提出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请求支持事项。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汇报,争取自然资源部出台支持广西边境地区实施差别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助推防城港市沿边地区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加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用地要素保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照国家统一的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自治区统筹、市县主责的要求,指导防城港市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重点考虑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需求,对涉及的用地空间进行了合理统筹和科学安排。20221014日,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国家批准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目前,自治区无自行修改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权限。同时,在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提出将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列入重点保障的各类开放平台清单,保障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合理空间需求,并且指导防城港市加快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统筹保障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所需的合理用地空间。目前,防城港市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按程序加快审查和上报审批。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积极指导防城港市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在规划中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效率、优化结构,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做好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用地布局安排。待国家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要求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对规划进行动态优化完善。同时,建议防城港市要积极引导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地并入园入区集中布局,用好用足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多渠道强化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建设项目的空间要素保障。

七、关于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加快批复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高度重视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积极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

一是安排资金支持。2022年,自治区北部湾办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医学试验区医药制造产业园建设,安排50万元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编制,2023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试验区国际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一期)项目建设,促进防城港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完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安排170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研究、区域评估等工作。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利用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边贸能力补助资金3845万元支持防城港市峒中口岸(含里火通道)、东兴口岸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

二是协调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送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的函》(署贸函〔202235号)要求,自治区北部湾办会同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等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开展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和指标体系自评工作,并到防城港市开展了实地调研,就防城港综合保税区规划选址、产业布局等提出完善意见建议,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127日正式上报国务院。

2023年以来,自治区北部湾办继续协调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加强与海关总署国家部委汇报沟通,58—11日,我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广西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等有关部门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

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南宁海关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向国家对应部委沟通,请求国家支持设立防城港综合保税区。建议防城港市进一步深入研究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应用、项目和企业入驻等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入驻,为顺利推动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北部湾经济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825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陈佳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政府督查室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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