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67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2〕32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
自治区国资委:
全国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李延强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改革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意义重大。本建议主要提及股权资产整合、强化事权改革、优化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体系等事项,不涉及我办职能,我办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推进开展相关工作。
专此函达。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2年5月1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佳,19968069912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67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2〕32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
自治区国资委:
全国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李延强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改革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意义重大。本建议主要提及股权资产整合、强化事权改革、优化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体系等事项,不涉及我办职能,我办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推进开展相关工作。
专此函达。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2年5月1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佳,19968069912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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