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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8802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2019-09-18 15:52     来源: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     作者: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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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19年9月17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对接,加快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和“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入实施《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发挥经济区作为广西发展龙头的带动作用,对接、融合、联动大湾区,提升与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链、创新链,打造沿海沿边沿江开放合作、产业协同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 构建连通大湾区的陆上综合交通体系。全面畅通连接大湾区铁路骨干大通道,重点推进南宁—玉林—深圳、南宁—合浦—湛江等高铁规划建设。规划打造南宁、北海连通大湾区的快速铁路货运通道,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加快实施岑溪至罗定铁路,推进洛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加快内河港口进港铁路建设,加快柳州港官塘作业区进港铁路、贵港港苏湾作业区进港铁路建设,构建直达大湾区多路径、大能力的货运铁路通道。推动南宁—广州高铁提速,协调加密南宁—广州—深圳、珠海方向高铁班次。规划建设钦州至吴圩国际机场的城际铁路。打通连接大湾区的省际公路“瓶颈路”和“断头路”,规划建设南宁—湛江、博白—高州、南宁—玉林—珠海等高速公路。强化首府公路枢纽功能,加快南宁第二高速环路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融入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大湾区港口群建立港口联盟,培育和加密北部湾港至大湾区的班轮航线,提高北部湾港至香港“天天班”航线运营质量,推动大湾区港口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密北部湾国际班轮航线。打通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北部湾多式联运基地。重点推进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及航道、钦州港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及航道、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集装箱穿梭巴士工程、北海铁山港30万吨级航道及码头、北海铁山港北暮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北海港铁山港区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10号泊位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成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二期工程、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17号泊位、北海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争取启动防城港企沙港区企沙南作业区、钦州港三墩作业区二期扩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 推动江海联动。打造连接粤港澳西江水上高速通道,加快批复南宁港规划修编,推进南宁主要港口和崇左地区性重要港口建设,推动南宁港与广州港实现“水水联运”。加快推进平陆运河前期研究及规划建设工作,打通南宁港至北部湾港水路,加快利用贵港—玉林—北海铁山港铁路,充分释放玉港铁路运能,推进桂东南地区至北海铁山港江铁海联运业务发展,推动形成西南中南江铁海联动新通道。实施西江航道扩容提升,加快南宁至贵港一级航道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 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空枢纽,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为重点,北海机场为支撑,打造承接国内、面向东盟的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空中心。加快建设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第三航站楼建设,稳定南宁、北海与广州、深圳之间的航线,优化重点航班时刻,积极推动防城港等相关支线机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5. 共建国际信息大通道。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加强与大湾区国际信息交流共享,构筑中国—东盟区域“信息高速公路”。支持在南宁新建国际互联网出口点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动南宁关口局国际互联网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延伸覆盖钦州,争取北部湾国际海缆登陆站选址在钦州。开展北部湾“智慧海洋”工程试点,与大湾区共建“泛北部湾区域全息海洋大数据平台”。推动粤港澳电信运营商、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共同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航运数据中心、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支持两湾企业在东盟共建数据中心,共同打造服务中国—东盟信息化战略合作的国内一级节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海洋局,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 推进产业深度对接融合

充分利用大湾区的产业领先优势和市场强大容量,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升级,壮大经济区产业整体实力。


  1. 重点发展五大产业

电子信息。积极承接深圳、珠海、东莞、惠州等市电子信息产业转移,以富士康、合丰泰、惠科电子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延伸和打造经济区和大湾区电子信息产业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打造“南宁—北海—钦州”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带。(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轻工食品。加强与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和相关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发展传统食品深度加工和特色食品,加快建设南宁食品加工基地、钦北防沿海粮油加工基地和崇左糖业循环示范基地。引进东莞、惠州、中山等地服装皮革、日用化工、纺织服装、家具家装建材等领域世界知名品牌商、代工商,打造承接大湾区轻工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装备制造。以南宁和钦州为重点,吸引广州、深圳汽车整机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打造以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配件和全铝车身汽车为核心的汽车产业集群。依托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玉柴产业园等重大平台,以玉柴集团为龙头,对接大湾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深入加强合作,打造北部湾装备制造研发示范基地。依托南宁,积极对接大湾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加快建设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强化与广州、深圳及珠海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发展工业机器人、北斗系列智能通信设备、增材制造设备等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海洋产业。加快对接广州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共同推动建立海洋生物制药原产地,推动海洋微生物、抗癌活性物、鲎试剂、珍珠保健品等海洋生物资源的成果孵化与转化,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研究和开发平台,共同打造面向东盟的北部湾海洋生物医药聚集区。加快对接广州龙穴岛、深圳孖洲岛、珠海高栏港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积极承接大湾区海工装备产业转移,引进培育一批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依托钦州打造北部湾大型海工和船舶修造保障基地。加强与大湾区远洋渔业合作,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和海外远洋渔业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生物医药。推进与大湾区生物医药合作,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推动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同打造南宁医疗器械产业园。规划建设玉林—花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把玉林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国际健康产业名城、国家生物医药重点地区和南方药都。加强与澳门开展中医药合作,支持在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加快建设防城港中古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和中印医药产业园。(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 培育壮大服务业

现代物流。构建“粤港澳—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东盟国家”国际综合物流大通道。建设面向大湾区的物流基地、集散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加快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玉洞货运场站及联络线等项目建设,提效提速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运营。设立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加快建设钦州船舶交易中心,建设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南宁空港物流产业园、钦州港综合性物流园区等,打造防城港、钦州、北海、玉林综合型现代物流基地。依托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和钦州保税港区两个CEPA示范基地,探索在香港建立广西优质特产物流保税仓。(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现代金融。加强与广州、深圳、香港的跨境金融交流与合作,提升南宁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依托南宁市五象新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发挥崇左作为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吸引粤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崇左边境地区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跨境金融业务。推动经济区建设保险综合创新、绿色金融改革、跨境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四大示范区”,建设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和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等“四大中心”,打造形成中国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等“四大基地”,打造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黄金产业交易、区域股权投资和区域产权交易等“四大市场”。鼓励粤港澳金融机构在经济区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独资或合资机构,支持粤港澳金融机构参与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大力支持经济区企业赴港交所和深交所挂牌上市。(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特色旅游。协同发展滨海旅游,建设北海邮轮母港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精品邮轮游艇线路规划建设,打造北钦防滨海康养旅游产业带。推进农村田园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大湾区旅游休闲度假“后花园”。加快发展边境旅游,在崇左市、防城港市重点围绕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红色跨国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国际旅游合作区等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集散中心,打造特色鲜明的边关风情旅游发展带。(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大健康。推进大健康合作,吸引深圳和广州医疗健康企业落户经济区,做强“世界长寿之乡”品牌,建设中国—东盟(南宁)健康产业城、中国—东盟滨海健康产业园、玉林国际健康城、中国(崇左)乐养城等大健康基地,推进防城港国际医疗康养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生产业示范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中医药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开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推进绿色、有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一批标准化果园项目,发展规模养殖、生态养殖,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做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水产品空中运输走廊、南北果蔬流通集散基地,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的“菜篮子”基地。发挥友谊关口岸作为国家进境水果指定口岸优势,加强与广州水果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引进广州水果专业市场,在崇左边境地区布局水果冷链物流交易中心,打造崇左边境地区与广州水果冷链物流合作基地。主打“绿色生态、长寿壮乡”牌,打造一批“桂”字号、“壮”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适应大湾区消费群众对农产品的需求,打造一批适应大湾区消费者需要的高端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广西农业品牌总体形象标识“广西好嘢”宣传推介力度,树立中国高端农产品引领者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 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支持大湾区在经济区建设发展“飞地经济”,推进北海—澳门葡语系国家产业园建设,建立和完善“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区税收征管和利益分配机制。引进大湾区的先进管理模式及现代服务业,共建“深北飞地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广西税务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融入大湾区科创体系

10.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与粤港澳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和推广“产业基地+产业基金+创新平台+创新联盟”四位一体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南宁五象新区北部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谋划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联合打造经济区和大湾区协同创新核心区。深入实施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吸引大湾区科研团队和技术人才到北部湾开展科研。(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1. 加快推进科技服务合作。开展科技金融、成果转化、技术交易、产业孵化等科技服务合作。培育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和企业。重点打造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南宁创客城、玉林中小企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钦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双创”服务平台,加快在北海、防城港等地建立一批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2. 加强人才合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园区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人才合作,开展企业精英人才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各类认定、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的配套措施,大力吸引粤港澳高层次人才落户经济区,在子女落户、入学、就医、社保、购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探索建立经济区干部队伍到大湾区的广州、深圳等地交流、挂职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联手共推开放合作

13. 合作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经济区和大湾区互联互通的水铁联运体系。合力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入实施。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平台与大湾区内主办的广交会、高交会等对外合作平台强强联合,建立两湾会议会展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做大做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北部湾市长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等国际沟通平台,推进中国—东盟双向采购中心建设。推动与大湾区合作“走出去”,打造面向东盟、南亚国家的营销服务中心、生产基地和技术研发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博览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4. 共同推进人文交流合作。整合经济区和大湾区智库资源,联合建立泛北部湾智库联盟,共同开展海洋、中国—东盟合作、区域协调发展等研究。发挥香港文化产业优势,引进香港领先的人才和管理模式,推动经济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依托两地高校,推动两湾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培训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15.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建立健全经济区与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建立生态环保激励和约束机制,持续推进粤桂九洲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支持开展珠江—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争取中央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固废和危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运输和处置固废及危废行为。鼓励相关地区联合建立区域环境发展基金。与大湾区建立绿色环境技术交流机制。合作开展环北部湾地区的海洋资源普查和共同保护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6. 合作开展江海生态治理。合作开展西江、珠江和海岸带生态修复,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河流河口清淤清污。(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促进制度创新

17. 共推改革试验。争取国家支持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探索与港澳地区口岸监管部门之间实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化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等粤港澳大湾区检测认证机构的全面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检测认证互认,大力推行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国际通行的高端品质产品认证,吸引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等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落户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将集聚区打造成国际先进标准的检测认证基地。加强与香港自由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合作借鉴,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8. 加强政策对接与创新。借鉴大湾区政策措施,修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和《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争取把大湾区人才、要素自由流动等部分先行先试政策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珠江—西江经济带,并延及经济区全域。争取国家批准扩大人民币与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范围。推动访港澳国际游客在南宁空港和北海空港口岸72小时免签入境,争取南宁空港口岸成为72小时过境免签和东盟十国144小时旅游入境免签口岸,争取将北海列入“144小时过境免签”和“15天入境免签”政策地,允许在北海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涠洲岛建设免税店。积极争取在飞地园区实施“港人港税”政策,吸引香港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相关各市和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组织抓好统筹落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表和具体安排,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自治区相关部门、经济区各市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保障相应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经济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的各项资金支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给予必要财政支持。

(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继续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证照分离”试点,积极实施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不断提升行政效能,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减少两湾政务服务效率落差。

(四)强化宣传支持。创新联合招商方式,对外加强联合推介,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行“政府+企业”联合营销模式,调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合作开展统一宣传。

关联解读:《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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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9〕51号)

2019-09-18 15:52     来源: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     作者: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19年9月17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对接,加快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和“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入实施《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发挥经济区作为广西发展龙头的带动作用,对接、融合、联动大湾区,提升与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链、创新链,打造沿海沿边沿江开放合作、产业协同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 构建连通大湾区的陆上综合交通体系。全面畅通连接大湾区铁路骨干大通道,重点推进南宁—玉林—深圳、南宁—合浦—湛江等高铁规划建设。规划打造南宁、北海连通大湾区的快速铁路货运通道,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加快实施岑溪至罗定铁路,推进洛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加快内河港口进港铁路建设,加快柳州港官塘作业区进港铁路、贵港港苏湾作业区进港铁路建设,构建直达大湾区多路径、大能力的货运铁路通道。推动南宁—广州高铁提速,协调加密南宁—广州—深圳、珠海方向高铁班次。规划建设钦州至吴圩国际机场的城际铁路。打通连接大湾区的省际公路“瓶颈路”和“断头路”,规划建设南宁—湛江、博白—高州、南宁—玉林—珠海等高速公路。强化首府公路枢纽功能,加快南宁第二高速环路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融入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大湾区港口群建立港口联盟,培育和加密北部湾港至大湾区的班轮航线,提高北部湾港至香港“天天班”航线运营质量,推动大湾区港口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密北部湾国际班轮航线。打通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北部湾多式联运基地。重点推进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及航道、钦州港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及航道、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集装箱穿梭巴士工程、北海铁山港30万吨级航道及码头、北海铁山港北暮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北海港铁山港区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10号泊位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成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二期工程、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17号泊位、北海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争取启动防城港企沙港区企沙南作业区、钦州港三墩作业区二期扩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 推动江海联动。打造连接粤港澳西江水上高速通道,加快批复南宁港规划修编,推进南宁主要港口和崇左地区性重要港口建设,推动南宁港与广州港实现“水水联运”。加快推进平陆运河前期研究及规划建设工作,打通南宁港至北部湾港水路,加快利用贵港—玉林—北海铁山港铁路,充分释放玉港铁路运能,推进桂东南地区至北海铁山港江铁海联运业务发展,推动形成西南中南江铁海联动新通道。实施西江航道扩容提升,加快南宁至贵港一级航道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 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空枢纽,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为重点,北海机场为支撑,打造承接国内、面向东盟的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空中心。加快建设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第三航站楼建设,稳定南宁、北海与广州、深圳之间的航线,优化重点航班时刻,积极推动防城港等相关支线机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5. 共建国际信息大通道。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加强与大湾区国际信息交流共享,构筑中国—东盟区域“信息高速公路”。支持在南宁新建国际互联网出口点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动南宁关口局国际互联网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延伸覆盖钦州,争取北部湾国际海缆登陆站选址在钦州。开展北部湾“智慧海洋”工程试点,与大湾区共建“泛北部湾区域全息海洋大数据平台”。推动粤港澳电信运营商、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共同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航运数据中心、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支持两湾企业在东盟共建数据中心,共同打造服务中国—东盟信息化战略合作的国内一级节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海洋局,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 推进产业深度对接融合

充分利用大湾区的产业领先优势和市场强大容量,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升级,壮大经济区产业整体实力。


  1. 重点发展五大产业

电子信息。积极承接深圳、珠海、东莞、惠州等市电子信息产业转移,以富士康、合丰泰、惠科电子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延伸和打造经济区和大湾区电子信息产业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打造“南宁—北海—钦州”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带。(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轻工食品。加强与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和相关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发展传统食品深度加工和特色食品,加快建设南宁食品加工基地、钦北防沿海粮油加工基地和崇左糖业循环示范基地。引进东莞、惠州、中山等地服装皮革、日用化工、纺织服装、家具家装建材等领域世界知名品牌商、代工商,打造承接大湾区轻工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装备制造。以南宁和钦州为重点,吸引广州、深圳汽车整机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打造以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配件和全铝车身汽车为核心的汽车产业集群。依托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玉柴产业园等重大平台,以玉柴集团为龙头,对接大湾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深入加强合作,打造北部湾装备制造研发示范基地。依托南宁,积极对接大湾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加快建设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强化与广州、深圳及珠海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发展工业机器人、北斗系列智能通信设备、增材制造设备等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海洋产业。加快对接广州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共同推动建立海洋生物制药原产地,推动海洋微生物、抗癌活性物、鲎试剂、珍珠保健品等海洋生物资源的成果孵化与转化,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研究和开发平台,共同打造面向东盟的北部湾海洋生物医药聚集区。加快对接广州龙穴岛、深圳孖洲岛、珠海高栏港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积极承接大湾区海工装备产业转移,引进培育一批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依托钦州打造北部湾大型海工和船舶修造保障基地。加强与大湾区远洋渔业合作,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和海外远洋渔业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生物医药。推进与大湾区生物医药合作,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推动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同打造南宁医疗器械产业园。规划建设玉林—花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把玉林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国际健康产业名城、国家生物医药重点地区和南方药都。加强与澳门开展中医药合作,支持在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加快建设防城港中古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和中印医药产业园。(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 培育壮大服务业

现代物流。构建“粤港澳—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东盟国家”国际综合物流大通道。建设面向大湾区的物流基地、集散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加快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玉洞货运场站及联络线等项目建设,提效提速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运营。设立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加快建设钦州船舶交易中心,建设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南宁空港物流产业园、钦州港综合性物流园区等,打造防城港、钦州、北海、玉林综合型现代物流基地。依托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和钦州保税港区两个CEPA示范基地,探索在香港建立广西优质特产物流保税仓。(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现代金融。加强与广州、深圳、香港的跨境金融交流与合作,提升南宁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依托南宁市五象新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发挥崇左作为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吸引粤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崇左边境地区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跨境金融业务。推动经济区建设保险综合创新、绿色金融改革、跨境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四大示范区”,建设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和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等“四大中心”,打造形成中国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等“四大基地”,打造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黄金产业交易、区域股权投资和区域产权交易等“四大市场”。鼓励粤港澳金融机构在经济区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独资或合资机构,支持粤港澳金融机构参与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大力支持经济区企业赴港交所和深交所挂牌上市。(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特色旅游。协同发展滨海旅游,建设北海邮轮母港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精品邮轮游艇线路规划建设,打造北钦防滨海康养旅游产业带。推进农村田园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大湾区旅游休闲度假“后花园”。加快发展边境旅游,在崇左市、防城港市重点围绕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红色跨国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国际旅游合作区等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集散中心,打造特色鲜明的边关风情旅游发展带。(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大健康。推进大健康合作,吸引深圳和广州医疗健康企业落户经济区,做强“世界长寿之乡”品牌,建设中国—东盟(南宁)健康产业城、中国—东盟滨海健康产业园、玉林国际健康城、中国(崇左)乐养城等大健康基地,推进防城港国际医疗康养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生产业示范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中医药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开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推进绿色、有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一批标准化果园项目,发展规模养殖、生态养殖,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做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水产品空中运输走廊、南北果蔬流通集散基地,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的“菜篮子”基地。发挥友谊关口岸作为国家进境水果指定口岸优势,加强与广州水果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引进广州水果专业市场,在崇左边境地区布局水果冷链物流交易中心,打造崇左边境地区与广州水果冷链物流合作基地。主打“绿色生态、长寿壮乡”牌,打造一批“桂”字号、“壮”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适应大湾区消费群众对农产品的需求,打造一批适应大湾区消费者需要的高端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广西农业品牌总体形象标识“广西好嘢”宣传推介力度,树立中国高端农产品引领者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 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支持大湾区在经济区建设发展“飞地经济”,推进北海—澳门葡语系国家产业园建设,建立和完善“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区税收征管和利益分配机制。引进大湾区的先进管理模式及现代服务业,共建“深北飞地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广西税务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融入大湾区科创体系

10.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与粤港澳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和推广“产业基地+产业基金+创新平台+创新联盟”四位一体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南宁五象新区北部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谋划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联合打造经济区和大湾区协同创新核心区。深入实施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吸引大湾区科研团队和技术人才到北部湾开展科研。(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1. 加快推进科技服务合作。开展科技金融、成果转化、技术交易、产业孵化等科技服务合作。培育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和企业。重点打造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南宁创客城、玉林中小企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钦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双创”服务平台,加快在北海、防城港等地建立一批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2. 加强人才合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园区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人才合作,开展企业精英人才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各类认定、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的配套措施,大力吸引粤港澳高层次人才落户经济区,在子女落户、入学、就医、社保、购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探索建立经济区干部队伍到大湾区的广州、深圳等地交流、挂职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联手共推开放合作

13. 合作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经济区和大湾区互联互通的水铁联运体系。合力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入实施。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平台与大湾区内主办的广交会、高交会等对外合作平台强强联合,建立两湾会议会展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做大做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北部湾市长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等国际沟通平台,推进中国—东盟双向采购中心建设。推动与大湾区合作“走出去”,打造面向东盟、南亚国家的营销服务中心、生产基地和技术研发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博览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4. 共同推进人文交流合作。整合经济区和大湾区智库资源,联合建立泛北部湾智库联盟,共同开展海洋、中国—东盟合作、区域协调发展等研究。发挥香港文化产业优势,引进香港领先的人才和管理模式,推动经济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依托两地高校,推动两湾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培训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15.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建立健全经济区与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建立生态环保激励和约束机制,持续推进粤桂九洲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支持开展珠江—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争取中央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固废和危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运输和处置固废及危废行为。鼓励相关地区联合建立区域环境发展基金。与大湾区建立绿色环境技术交流机制。合作开展环北部湾地区的海洋资源普查和共同保护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6. 合作开展江海生态治理。合作开展西江、珠江和海岸带生态修复,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河流河口清淤清污。(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促进制度创新

17. 共推改革试验。争取国家支持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探索与港澳地区口岸监管部门之间实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化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等粤港澳大湾区检测认证机构的全面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检测认证互认,大力推行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国际通行的高端品质产品认证,吸引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等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落户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将集聚区打造成国际先进标准的检测认证基地。加强与香港自由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合作借鉴,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18. 加强政策对接与创新。借鉴大湾区政策措施,修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和《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争取把大湾区人才、要素自由流动等部分先行先试政策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珠江—西江经济带,并延及经济区全域。争取国家批准扩大人民币与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范围。推动访港澳国际游客在南宁空港和北海空港口岸72小时免签入境,争取南宁空港口岸成为72小时过境免签和东盟十国144小时旅游入境免签口岸,争取将北海列入“144小时过境免签”和“15天入境免签”政策地,允许在北海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涠洲岛建设免税店。积极争取在飞地园区实施“港人港税”政策,吸引香港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相关各市和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组织抓好统筹落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表和具体安排,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自治区相关部门、经济区各市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保障相应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经济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的各项资金支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给予必要财政支持。

(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继续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证照分离”试点,积极实施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不断提升行政效能,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减少两湾政务服务效率落差。

(四)强化宣传支持。创新联合招商方式,对外加强联合推介,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行“政府+企业”联合营销模式,调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合作开展统一宣传。

关联解读:《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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