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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2016-12-09 17:47     来源: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作者: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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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改革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在经济区各市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 

  已分别按时完成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钦州白海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协议、钦州白海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签订,基金总规模达到40亿元以上。

  二、力争开工建设防城港401号泊位

  一是开展1次检查,通报检查结果。2016年3月22日自治区北部湾办联合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开展现场调研,形成详细的调研分析报告报办领导并呈自治区领导。2016年4月7日我办以《关于防城港401泊位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印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自治区交通厅已于2016年7月5日以桂交行审〔2016〕53号文件批复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

  三、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

  一是组织筹备会议,召开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我办积极筹备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按照“早计划、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协调、联络和组织工作,2016年5月26日在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期间召开了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来自中国及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缅甸、越南、泰国、新加坡、文莱等东盟国家的部分沿海港口城市政府、港口管理机构、港口运营商,以及一些知名国际航运企业代表共97人(其中副部级以上嘉宾3人)出席了会议。围绕“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海上桥梁”的主题,会议代表讨论了《合作网络愿景与行动》、《合作办法》,肯定建设合作网络的积极意义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会后,举行了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仪式。中方秘书处设在钦州市。

  二是组织赴钦州参加项目启动仪式。5月27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项目启用仪式在广西钦州举行,来自中国、缅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港口管理部门和著名港航企业代表出席仪式。合作网络项目启用仪式分为三部分:一是启用中国—东盟主要国家港口航线及航线服务项目;二是启用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项目(一期),初步实现了与马来西亚关丹港港航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三是举行水上训练基地开工仪式,目前,水上训练基地正在加快推进。

  三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5月26日,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在南宁闭幕,闭幕酒会上举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及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道伟,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中方秘书处将无偿为成员提供基本沟通和协调服务,对进一步加快海上互联互通具有推动作用。

  工作亮点: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促进中国东盟海上互联互通,实现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和共同繁荣具有积极意义。同时,由我区主办的这次会议,也达到了宣传北部湾、提高北部湾知名度的效果。

  四、筹建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是安排1500万元资金支持钦州保税港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调整后的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重新上报国务院,并于2015年12月23日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进入更高层面审批程序。2016年以来,我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直接领导下,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先后5次赴北京与中央深改办、商务部等部委跟踪对接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审批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要求继续修改完善总体方案;积极借鉴推广上海等四个自贸试验区的经验,主动开展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和探索。

  在积极推进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时,加快推进钦州保税港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3月22日,我办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文下达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计划,安排15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钦州保税港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钦州保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二是提出先行先试措施或清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2016年3月24日主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区位布局和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我办汇总了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提出的先行先试措施,以北部湾办报〔2016〕31号文将《中国(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措施汇总表》和《中国(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区位布局示意图》一并于2016年4月21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行先试措施包括转变政府职能、通关便利化、金融创新与开放、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服务业领域开放、检验检疫等6个方面,共223项。其中,通关便利化措施39项,绝大部分属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推广或创新的事项。

  五、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在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工作时,我办加快启动东兴、凭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东兴、凭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16年3月22日,我办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文下达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计划,安排2000万元支持东兴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含二桥综合服务区),安排1700万元支持凭祥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电子口岸通关一体化查验)。目前,东兴园区已完成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征地、路网建设、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越北仑河二桥主体施工已经完成,年底前将完成整个桥面施工。综合服务区国门楼即将实现封顶,友好大道、沿河大道、跨越大道等一批道路即将建成通车,跨境合作区环形路网基本成型。凭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正在加快编制;弄怀中卡海关监管货场、凭祥边境贸易物流监管中心投入运营;友谊关—越南友谊口岸国际货物专用通道工程基本完成;凭祥边境物流中心专用通道(通往浦寨)有望于明年上半年基本建成。

  六、深化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改革

  一是召开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工作会议。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工作会议于2016年5月召开,会议总结了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和不足,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二是开展户籍同城化督查。2016年10月17至21日,我办会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其中,户籍同城化是督察重要的内容之一。11月,将《北部湾沿海三市户籍同城化推进情况督察报告》印发北海、防城港、钦州3市,针对督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市于11月底前形成了整改措施报告。此举为推动户籍同城化向纵深发展、释放新的人口红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实现经济区四市范围内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广西交通一卡通“桂民卡”已正式通过交通运输部系统测试,北海、防城港、钦州3市已于2016年11月15日起陆续发卡,市民持卡可在3市贴有“交通联合”标识的38条公交线路上使用。南宁市交通一卡通将于年底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划,未来“广西交通一卡通——桂民卡”可以应用于公交车、地铁、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停车场、轮渡等方面和领域,并将逐步扩展到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方便民众出行和消费。

  四是建成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信用信息数据库。今年以来,我办携手有关单位,以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组织协调经济区各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试验区各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情况纳入2016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改革绩效指标计划。目前,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持续优化,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分别采集各类信息主体数据75、171和120万条,有力推动了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对外开放合作事业的深化。

  五是完成口岸物流联动系统二期建设。口岸物流联动系统二期建设平台搭建工作已经完成,为物流监控系统与通关监管系统联动、口岸通关一体化升级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是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实施方案和经济区教育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1月10日印发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四市教育合作交流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四市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科研合作、经济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10月14日印发《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等,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整体提升经济区教育发展水平提供了制度设计。

  七、统筹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编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2016年2月23日,我办、财政厅联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请示》(北部湾办报〔2016〕15号)

  二是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 10个工作日内,下达已经细化至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计划。2016年3月21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资金安排方案。3月22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先期下达全部细化至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计划。

  三是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对需要二次细化的分配资金(含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南宁综合保税区封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50个工作日内,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南宁综合保税区封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要二次细化。2016年5月4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南宁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4号)。5月17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6号)。5月18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7号)。

  工作亮点: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重点向园区倾斜,向产业倾斜。比如,北海朗科、冠捷、三诺、惠科、冠捷四个电子信息龙头项目,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6700万元,这四个项目从2011年起,累计已扶持资金6.8亿元,为企业的成长壮大,为北海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千亿元产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从2016年开始,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支持5000万元,扶持南宁富士康千亿元产业园项目的发展。

  八、举办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

  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我办制定论坛筹备工作方案,统筹论坛各项筹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外办和钦州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开展筹备。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于2016年5月26日在南宁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旅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国商务部联合主办,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钦州市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论坛并致辞,50多名领导、嘉宾发表了精彩演讲。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部门、国际机构的官员,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商界、企业界的代表,中国广东、海南、湖南、贵州等省市领导和代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市各有关部门代表,以及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共500 多人出席论坛。

  工作亮点: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25周年,在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重要合作倡议的大格局下,本届论坛围绕“携手泛北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主题,紧扣广西与东盟陆海相连的门户特色,首次在论坛总框架下同期举办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将海上合作与陆上合作有机结合,突出泛北合作陆海统筹的独特作用。论坛经过一天的深入研讨,与会代表共商合作大计,共谋发展新篇,总结了泛北合作10周年取得的成绩,研讨了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重大机遇,达成了务实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推动中国—东盟陆海互联互通、推进泛北部湾海洋合作机制建设以及国际产能合作等一系列共识,在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和落实“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进一步发出了广西的声音,更加凸显广西的地位和作用,达到了论坛的预期目的:论坛进一步凝聚人心和提升人气,增强了东盟各国参与泛北合作的信心和决心;论坛务实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从策划议程、促成共识、描绘愿景到制定合作办法,表达了中方提供无偿服务的诚意,体现广西办会的国际水平,展示了广西良好的形象和开放的胸怀。

  九、建设西南中南地区无水港及物流网络

  一是参与区外无水港调研1次。我办联合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于2016年8月22-26日赴西安、宁波、营口等地考察调研内陆无水港建设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报办领导。

  二是参与交通运输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我办于2016年3月2日派员赴交通运输部参加交通运输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对接会,会后形成情况报告报办领导。10月12日在本办会同交通厅科教处共商平台建设、宣贯会议筹备等事项。10月19日派员参加交通运输部公共物流信息管理中心胡嘉临副主任一行到广西调研座谈会,并就相关事项交换意见。

  十、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一是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编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7月27日,我办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广西北部湾石化产业基地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简本)的请示》(北部湾办报〔2016〕51号)。

  工作亮点:石化产业是北部湾经济区乃至广西重点打造的千亿元支柱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有比较好的产业基础。但是,当前北部湾经济区石化产业升级发展面临困难和瓶颈很多,结构趋同,产品单一,产业链延伸能力弱,同质化现象严重,易造成低水平竞争。为此,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企业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研究,对进一步提升石化产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尤为重要。

  二是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编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9月底已经完成专家评审,正在修改,12月底前报自治区政府。

  十一、推动南宁市五象新区创建国家级新区

  我办配合自治区发改委指导南宁市政府修改完善南宁五象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总体方案。2016年3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批准南宁五象新区为国家级新区的请示》,并将《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等材料随文一同上报。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将我区上报国务院的请示转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随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下,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汇报衔接。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南宁五象新区总体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十二、开展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策划和组织协调。我办主动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汇报,请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给予支持帮助并共同策划相关集中宣传报道方案,先后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北部湾办名义印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报道方案》(北部湾办发〔2016〕9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方案》(北部湾办发〔2016〕10号)。与此同时,由我办草拟、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名义行文中共中央宣传部,请求支持做好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宣部对做好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报道工作极为重视,给予了大力指导帮助,2016年3月9日,中宣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10周年宣传报道的通知》(通知〔2016〕62号文),对中央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二是精心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在中宣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统筹协调下,我办组织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新社、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18家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2016年3月1日上午,召开了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媒体介绍会。3月1日至5日,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深入北部湾经济区各市,集中采访了一批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3月15日到3月22日,中央电视台1套焦点访谈和新闻联播栏目、4套国际频道、9套英文频道北部湾经济区专题报道组深入北部湾经济区各市进行集中采访。

  三是高质量打造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为打造高质量的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我们与相关制作公司多次沟通,加班加点反复修改完善。经过多轮研磨雕琢,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在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公开播放和展示,得到了参会嘉宾的高度赞扬,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工作亮点: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先后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的重大决策举措、显著成效、发展机遇、改革创新等推出相关报道。其中,人民日报于2016年5月5日采取“1+1”形式,在头版头条刊发了《北部湾  隆起沿海新一极》、第六版以半版幅度刊发了长篇综述《碧海春潮逐浪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年发展记事》等2篇报道;新华社刊发了《一湾“三龙” 创西部沿海经济新一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10周年发展扫描》等新闻报道;光明日报刊发了《北部湾的色彩——写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十周年之际》等报道;经济日报刊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部湾畔崛起核心增长极》等综述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专题报道《北部湾:打造新的增长极》;中央电视台4套从3月22日开始播出“北部湾新机遇”系列报道共4集;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播出了《区域航空大发展》等专题节目;广西日报刊发了7篇专题报道和5篇综述报道;南国早报刊发2篇专题报道;广西新闻网刊发6篇专题报道;广西电视台播出系列报道7 集;广西电台播出5集系列报道;当代广西杂志社刊发了11篇专题报道。此外,香港媒体也踊跃报道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香港文汇报刊发了2篇专题报道;香港商报刊发了2篇专题报道和1篇综述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集中宣传报道,中央和自治区相关媒体共刊发稿件100多篇、15万多字,这是继中央媒体《风生水起北部湾》、《千帆竞发北部湾》两次集中宣传报道之后,北部湾经济区再次掀起强大声势的宣传报道新高潮。

  十三、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为确保《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港口物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办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经济区六市成立专门起草组,研究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奖励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过前后五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2016年2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6号)。《细则》共5章,包括19条32款。《细则》明确了享受外贸集装箱航线、海铁联运、五定班列、穿梭巴士、生产性企业适箱外贸货物通过北部湾港口进出、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等补助对象的条件、补助具体标准,以及申请补助资金的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细则》的颁布实施,对细化落实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优惠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组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政策兑现项目申报。《细则》颁布实施后,2016年3月,我办印发《关于报送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组织经济区各市及区直相关单位对符合《细则》补助的项目进行申报。

  工作亮点:我们对各市及区直相关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筛选,并商自治区财政厅,形成了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港口物流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正式印发下达。其中,包括外贸集装箱航线补助、集装箱海铁联运补助、“五定”班列补助、“穿梭巴士”业务补助、生产性企业适箱外贸货物补助、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补助项目59个,下达补助资金4000万元。这些资金的下达将对相关企业进一步壮大北部湾港的港口物流产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十四、推动沿边开放开发

  为认真落实国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全区开放发展大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我办、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我区贯彻落实国发〔2015〕72号文的《实施意见》。经过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征求沿边各市及区直有关部门意见,文件数易其稿、反复修改,最终提交自治区政府审定后于2016年10月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2号)。

  工作亮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2号)是我区结合发展实际,对国发〔2015〕72号文各项政策的细化举措,同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利于推动形成提升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水平的巨大合力和推动力,对进一步推动我区沿边重点地区建设发展、加快构建我区全方位开放格局、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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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2016-12-09 17:47     来源: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作者: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改革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在经济区各市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 

  已分别按时完成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钦州白海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协议、钦州白海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签订,基金总规模达到40亿元以上。

  二、力争开工建设防城港401号泊位

  一是开展1次检查,通报检查结果。2016年3月22日自治区北部湾办联合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开展现场调研,形成详细的调研分析报告报办领导并呈自治区领导。2016年4月7日我办以《关于防城港401泊位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印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自治区交通厅已于2016年7月5日以桂交行审〔2016〕53号文件批复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

  三、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

  一是组织筹备会议,召开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我办积极筹备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按照“早计划、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协调、联络和组织工作,2016年5月26日在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期间召开了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来自中国及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缅甸、越南、泰国、新加坡、文莱等东盟国家的部分沿海港口城市政府、港口管理机构、港口运营商,以及一些知名国际航运企业代表共97人(其中副部级以上嘉宾3人)出席了会议。围绕“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海上桥梁”的主题,会议代表讨论了《合作网络愿景与行动》、《合作办法》,肯定建设合作网络的积极意义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会后,举行了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仪式。中方秘书处设在钦州市。

  二是组织赴钦州参加项目启动仪式。5月27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项目启用仪式在广西钦州举行,来自中国、缅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港口管理部门和著名港航企业代表出席仪式。合作网络项目启用仪式分为三部分:一是启用中国—东盟主要国家港口航线及航线服务项目;二是启用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项目(一期),初步实现了与马来西亚关丹港港航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三是举行水上训练基地开工仪式,目前,水上训练基地正在加快推进。

  三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5月26日,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在南宁闭幕,闭幕酒会上举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方秘书处揭牌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及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道伟,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中方秘书处将无偿为成员提供基本沟通和协调服务,对进一步加快海上互联互通具有推动作用。

  工作亮点: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促进中国东盟海上互联互通,实现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和共同繁荣具有积极意义。同时,由我区主办的这次会议,也达到了宣传北部湾、提高北部湾知名度的效果。

  四、筹建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是安排1500万元资金支持钦州保税港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调整后的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重新上报国务院,并于2015年12月23日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进入更高层面审批程序。2016年以来,我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直接领导下,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先后5次赴北京与中央深改办、商务部等部委跟踪对接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审批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要求继续修改完善总体方案;积极借鉴推广上海等四个自贸试验区的经验,主动开展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和探索。

  在积极推进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时,加快推进钦州保税港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3月22日,我办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文下达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计划,安排15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钦州保税港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钦州保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二是提出先行先试措施或清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2016年3月24日主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区位布局和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我办汇总了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提出的先行先试措施,以北部湾办报〔2016〕31号文将《中国(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措施汇总表》和《中国(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区位布局示意图》一并于2016年4月21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行先试措施包括转变政府职能、通关便利化、金融创新与开放、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服务业领域开放、检验检疫等6个方面,共223项。其中,通关便利化措施39项,绝大部分属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推广或创新的事项。

  五、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在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工作时,我办加快启动东兴、凭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东兴、凭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16年3月22日,我办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文下达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计划,安排2000万元支持东兴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含二桥综合服务区),安排1700万元支持凭祥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电子口岸通关一体化查验)。目前,东兴园区已完成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征地、路网建设、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越北仑河二桥主体施工已经完成,年底前将完成整个桥面施工。综合服务区国门楼即将实现封顶,友好大道、沿河大道、跨越大道等一批道路即将建成通车,跨境合作区环形路网基本成型。凭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正在加快编制;弄怀中卡海关监管货场、凭祥边境贸易物流监管中心投入运营;友谊关—越南友谊口岸国际货物专用通道工程基本完成;凭祥边境物流中心专用通道(通往浦寨)有望于明年上半年基本建成。

  六、深化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改革

  一是召开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工作会议。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工作会议于2016年5月召开,会议总结了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和不足,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二是开展户籍同城化督查。2016年10月17至21日,我办会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其中,户籍同城化是督察重要的内容之一。11月,将《北部湾沿海三市户籍同城化推进情况督察报告》印发北海、防城港、钦州3市,针对督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市于11月底前形成了整改措施报告。此举为推动户籍同城化向纵深发展、释放新的人口红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实现经济区四市范围内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广西交通一卡通“桂民卡”已正式通过交通运输部系统测试,北海、防城港、钦州3市已于2016年11月15日起陆续发卡,市民持卡可在3市贴有“交通联合”标识的38条公交线路上使用。南宁市交通一卡通将于年底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划,未来“广西交通一卡通——桂民卡”可以应用于公交车、地铁、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停车场、轮渡等方面和领域,并将逐步扩展到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方便民众出行和消费。

  四是建成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信用信息数据库。今年以来,我办携手有关单位,以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组织协调经济区各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试验区各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情况纳入2016年度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改革绩效指标计划。目前,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持续优化,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分别采集各类信息主体数据75、171和120万条,有力推动了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对外开放合作事业的深化。

  五是完成口岸物流联动系统二期建设。口岸物流联动系统二期建设平台搭建工作已经完成,为物流监控系统与通关监管系统联动、口岸通关一体化升级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是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实施方案和经济区教育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1月10日印发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四市教育合作交流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四市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科研合作、经济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10月14日印发《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等,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教育合作交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整体提升经济区教育发展水平提供了制度设计。

  七、统筹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编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2016年2月23日,我办、财政厅联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请示》(北部湾办报〔2016〕15号)

  二是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 10个工作日内,下达已经细化至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计划。2016年3月21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资金安排方案。3月22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16号)。先期下达全部细化至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计划。

  三是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对需要二次细化的分配资金(含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南宁综合保税区封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50个工作日内,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南宁综合保税区封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要二次细化。2016年5月4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南宁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4号)。5月17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6号)。5月18日,我办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27号)。

  工作亮点: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重点向园区倾斜,向产业倾斜。比如,北海朗科、冠捷、三诺、惠科、冠捷四个电子信息龙头项目,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6700万元,这四个项目从2011年起,累计已扶持资金6.8亿元,为企业的成长壮大,为北海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千亿元产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从2016年开始,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支持5000万元,扶持南宁富士康千亿元产业园项目的发展。

  八、举办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

  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我办制定论坛筹备工作方案,统筹论坛各项筹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外办和钦州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开展筹备。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于2016年5月26日在南宁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旅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国商务部联合主办,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钦州市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论坛并致辞,50多名领导、嘉宾发表了精彩演讲。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部门、国际机构的官员,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商界、企业界的代表,中国广东、海南、湖南、贵州等省市领导和代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市各有关部门代表,以及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共500 多人出席论坛。

  工作亮点: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25周年,在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重要合作倡议的大格局下,本届论坛围绕“携手泛北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主题,紧扣广西与东盟陆海相连的门户特色,首次在论坛总框架下同期举办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工作会议,将海上合作与陆上合作有机结合,突出泛北合作陆海统筹的独特作用。论坛经过一天的深入研讨,与会代表共商合作大计,共谋发展新篇,总结了泛北合作10周年取得的成绩,研讨了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重大机遇,达成了务实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推动中国—东盟陆海互联互通、推进泛北部湾海洋合作机制建设以及国际产能合作等一系列共识,在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和落实“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进一步发出了广西的声音,更加凸显广西的地位和作用,达到了论坛的预期目的:论坛进一步凝聚人心和提升人气,增强了东盟各国参与泛北合作的信心和决心;论坛务实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从策划议程、促成共识、描绘愿景到制定合作办法,表达了中方提供无偿服务的诚意,体现广西办会的国际水平,展示了广西良好的形象和开放的胸怀。

  九、建设西南中南地区无水港及物流网络

  一是参与区外无水港调研1次。我办联合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于2016年8月22-26日赴西安、宁波、营口等地考察调研内陆无水港建设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报办领导。

  二是参与交通运输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我办于2016年3月2日派员赴交通运输部参加交通运输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对接会,会后形成情况报告报办领导。10月12日在本办会同交通厅科教处共商平台建设、宣贯会议筹备等事项。10月19日派员参加交通运输部公共物流信息管理中心胡嘉临副主任一行到广西调研座谈会,并就相关事项交换意见。

  十、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一是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编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7月27日,我办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广西北部湾石化产业基地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简本)的请示》(北部湾办报〔2016〕51号)。

  工作亮点:石化产业是北部湾经济区乃至广西重点打造的千亿元支柱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有比较好的产业基础。但是,当前北部湾经济区石化产业升级发展面临困难和瓶颈很多,结构趋同,产品单一,产业链延伸能力弱,同质化现象严重,易造成低水平竞争。为此,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企业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研究,对进一步提升石化产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尤为重要。

  二是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生产力布局规划及负面清单编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9月底已经完成专家评审,正在修改,12月底前报自治区政府。

  十一、推动南宁市五象新区创建国家级新区

  我办配合自治区发改委指导南宁市政府修改完善南宁五象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总体方案。2016年3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批准南宁五象新区为国家级新区的请示》,并将《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等材料随文一同上报。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将我区上报国务院的请示转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随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下,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汇报衔接。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南宁五象新区总体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十二、开展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策划和组织协调。我办主动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汇报,请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给予支持帮助并共同策划相关集中宣传报道方案,先后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北部湾办名义印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报道方案》(北部湾办发〔2016〕9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方案》(北部湾办发〔2016〕10号)。与此同时,由我办草拟、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名义行文中共中央宣传部,请求支持做好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宣部对做好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宣传报道工作极为重视,给予了大力指导帮助,2016年3月9日,中宣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10周年宣传报道的通知》(通知〔2016〕62号文),对中央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二是精心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在中宣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统筹协调下,我办组织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新社、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18家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2016年3月1日上午,召开了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媒体介绍会。3月1日至5日,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深入北部湾经济区各市,集中采访了一批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3月15日到3月22日,中央电视台1套焦点访谈和新闻联播栏目、4套国际频道、9套英文频道北部湾经济区专题报道组深入北部湾经济区各市进行集中采访。

  三是高质量打造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为打造高质量的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我们与相关制作公司多次沟通,加班加点反复修改完善。经过多轮研磨雕琢,形象宣传片、专题画册、专题展板在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公开播放和展示,得到了参会嘉宾的高度赞扬,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工作亮点: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先后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的重大决策举措、显著成效、发展机遇、改革创新等推出相关报道。其中,人民日报于2016年5月5日采取“1+1”形式,在头版头条刊发了《北部湾  隆起沿海新一极》、第六版以半版幅度刊发了长篇综述《碧海春潮逐浪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年发展记事》等2篇报道;新华社刊发了《一湾“三龙” 创西部沿海经济新一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10周年发展扫描》等新闻报道;光明日报刊发了《北部湾的色彩——写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十周年之际》等报道;经济日报刊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部湾畔崛起核心增长极》等综述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专题报道《北部湾:打造新的增长极》;中央电视台4套从3月22日开始播出“北部湾新机遇”系列报道共4集;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播出了《区域航空大发展》等专题节目;广西日报刊发了7篇专题报道和5篇综述报道;南国早报刊发2篇专题报道;广西新闻网刊发6篇专题报道;广西电视台播出系列报道7 集;广西电台播出5集系列报道;当代广西杂志社刊发了11篇专题报道。此外,香港媒体也踊跃报道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香港文汇报刊发了2篇专题报道;香港商报刊发了2篇专题报道和1篇综述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北部湾经济区设立10周年集中宣传报道,中央和自治区相关媒体共刊发稿件100多篇、15万多字,这是继中央媒体《风生水起北部湾》、《千帆竞发北部湾》两次集中宣传报道之后,北部湾经济区再次掀起强大声势的宣传报道新高潮。

  十三、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为确保《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港口物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办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经济区六市成立专门起草组,研究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奖励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过前后五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2016年2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6号)。《细则》共5章,包括19条32款。《细则》明确了享受外贸集装箱航线、海铁联运、五定班列、穿梭巴士、生产性企业适箱外贸货物通过北部湾港口进出、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等补助对象的条件、补助具体标准,以及申请补助资金的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细则》的颁布实施,对细化落实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优惠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组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政策兑现项目申报。《细则》颁布实施后,2016年3月,我办印发《关于报送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组织经济区各市及区直相关单位对符合《细则》补助的项目进行申报。

  工作亮点:我们对各市及区直相关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筛选,并商自治区财政厅,形成了201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港口物流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正式印发下达。其中,包括外贸集装箱航线补助、集装箱海铁联运补助、“五定”班列补助、“穿梭巴士”业务补助、生产性企业适箱外贸货物补助、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补助项目59个,下达补助资金4000万元。这些资金的下达将对相关企业进一步壮大北部湾港的港口物流产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十四、推动沿边开放开发

  为认真落实国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全区开放发展大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我办、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我区贯彻落实国发〔2015〕72号文的《实施意见》。经过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征求沿边各市及区直有关部门意见,文件数易其稿、反复修改,最终提交自治区政府审定后于2016年10月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2号)。

  工作亮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2号)是我区结合发展实际,对国发〔2015〕72号文各项政策的细化举措,同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利于推动形成提升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水平的巨大合力和推动力,对进一步推动我区沿边重点地区建设发展、加快构建我区全方位开放格局、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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