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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做好近期和2022年 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发〔2021〕5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做好近期和2022年 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12-25 10:0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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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各处、机关党委:

当前国内多省陆续报告本地传播新冠疫情,自治区接连出现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病例,防城港市东兴市也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本办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全办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办领导同意,现就近期和2022年元旦、春节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深入排查及主动反馈人员情况

各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管理本处室人员的主体责任,严格排查本处室内部,尤其是125日以来有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的人员情况,相关人员信息须立即反馈综合处并请相关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按居住地社区的防疫要求接受健康管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

本办人员如有留宿外地亲朋好友的情形,应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反馈综合处和居住地社区。

二、严格加强离桂、离邕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离邕,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提前向综合处及居住地社区报备。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离桂、离邕人员须将行程安排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后及时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护措施。

三、健康码出现异常要主动报告

若发现自己健康码变成红色或黄色时,应第一时间就地临时自我隔离,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其他人员,并如实向居住地社区和综合处报备,主动接受健康管理,切勿瞒报、漏报近期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严格执行区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防控要求

20211221日至2022315日,如需离开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和大新县等8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减少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两节期间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综合处、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出现不适及时就诊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七、要做好个人防护

(一)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三)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八、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加强思想动员和引导,请我办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员、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的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增强免疫力,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九、严格规范网络购物和物品处理

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尽量在实体商店采购货物,降低快递、物流类物品接触感染风险;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要全面落实消杀措施,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全办干部职工均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相关工作,如果出现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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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做好近期和2022年 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发〔2021〕5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做好近期和2022年 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12-25 10:0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本办各处、机关党委:

当前国内多省陆续报告本地传播新冠疫情,自治区接连出现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病例,防城港市东兴市也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本办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全办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办领导同意,现就近期和2022年元旦、春节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深入排查及主动反馈人员情况

各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管理本处室人员的主体责任,严格排查本处室内部,尤其是125日以来有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的人员情况,相关人员信息须立即反馈综合处并请相关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按居住地社区的防疫要求接受健康管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

本办人员如有留宿外地亲朋好友的情形,应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反馈综合处和居住地社区。

二、严格加强离桂、离邕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离邕,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提前向综合处及居住地社区报备。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离桂、离邕人员须将行程安排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后及时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护措施。

三、健康码出现异常要主动报告

若发现自己健康码变成红色或黄色时,应第一时间就地临时自我隔离,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其他人员,并如实向居住地社区和综合处报备,主动接受健康管理,切勿瞒报、漏报近期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严格执行区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防控要求

20211221日至2022315日,如需离开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和大新县等8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减少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两节期间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综合处、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出现不适及时就诊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七、要做好个人防护

(一)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三)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八、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加强思想动员和引导,请我办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员、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的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增强免疫力,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九、严格规范网络购物和物品处理

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尽量在实体商店采购货物,降低快递、物流类物品接触感染风险;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要全面落实消杀措施,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全办干部职工均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相关工作,如果出现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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