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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标  题: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函〔2020〕38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0日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6-20 09:0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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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真等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玉林市打造成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玉林市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

自治区一直大力支持各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扶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优势谋求发展。一是在自治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支持玉林打造东融重要通道和区域枢纽,加快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玉林市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对壮大广西经济总量,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二是指导玉林市加快编制《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发展规划(20202035》。编制发展规划是打造先行试验区的前提,是建设先行试验区的行动指南,建议玉林市根据广西东融战略,找准两湾资源禀赋差异,通过外溢产业融合、新兴产业融合、要素融合、营商环境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等五个融合,加快编制《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发展规划(2020203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玉林市沟通衔接,争取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继续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玉林市产业发展,加强与大湾区产业的合作对接,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

二、大力支持两湾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高度重视两湾互联互通,在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资金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资本金补助5亿元,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12亿元(已下达 6.5亿元)。2018—202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8亿元用于支持南宁至玉林高速铁路项目建设,安排4.05亿元用于支持玉林民用机场项目建设。20162020年,自治区北部湾办安排1.25亿元,支持龙港新区龙腾路二期工程(玉林段)、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及南13号泊位工程、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福腾大道等。

(二)统筹规划建设。

1.铁路项目:自治区正积极推动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梧州至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等项目的规划建设。目前,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已完成全线可研报告,正在补充开展初步勘测作业,深化广西段项目可研,同步开展可研前置要件编制等相关工作。同时,项目已初步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待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和广东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批复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规划》,并作为计划新开工项目列入2020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梧州至玉林、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已分别完成预可研、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已由玉林市牵头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各项前置要件编制和报批工作。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企)的沟通衔接,一方面,争取《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规划》早日印发,为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项目提供上位规划支撑,并力争实现年内开工建设;另一方面,争取将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梧州至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将协调玉林市加快开展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项目可研阶段相关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公路项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共规划7条。其中已建成1条,合浦至山口(2001 年建成通车);在建4条,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南宁至湛江; 南宁经玉林至珠海待建2条,博白至高州(广西段)、北流至高州(广西段。目前,关于南宁经玉林至珠海、博白至高州等5条高速公路已全部列入广西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网三年大会战项目库,正在加快推进。

3.港口码头项目自治区北部湾办积极支持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 12号及南 13号泊位工程建设。一是组织建立微信工作联络群,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在疫情期间,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魏然主持召开视频会议,指导项目制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专项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为项目顺利复工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正在跟进协调因红树林保护而导致该项目停工的问题。截至20206月底,累计完成施工产值约15939.58万元,占施工合同额的31.8%。《北海港总体规划(20192035》(送审稿)已考虑在沙尾作业区布置有320万吨级泊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已将该项目围填海需求上报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继续推动规划建设沙尾作业区220万吨码头泊位工程,优化玉林市港口布局功能、提高港口服务水平,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港口物流服务的强大支撑。

三、一如既往的对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园区给予土地、资金倾斜支持

玉林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一直积极支持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园区的建设发展,特别是重点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林健康产业园、玉柴产业园建设。在资金、税收、土地方面支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和服务项目能力。

一是自治区北部湾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玉林市的开放开发,特别是重点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林健康产业园、玉柴产业园建设。20162020年,自治区北部湾办从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195亿元,支持上述三大园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等,支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自治区财政2020年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00万元,支持玉林龙潭产业园道路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下达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00万元支持玉林市产业园区建设,其中2000万元用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2000万元用于广西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二期项目。另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争取为玉林龙潭产业园江滨路道路工程(一期)等项目申请产业转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是积极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玉林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另外,自治区北部湾办正在组织修订和延续《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好其中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支持玉林市园区发展。

三是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了充足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对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充足的优惠政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保障玉林两湾产业用地,对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及单独选址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可直接组织材料报批用地,通过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自治区将予以核销用地计划指标。一方面,对承接转移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给予大力支持,当前我区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管理细则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对于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占用耕地的,在本设区市补充耕地存量指标以及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方式不能完成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任务的情况下,允许通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申请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的方式落实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自治区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指标充足情况下,尽量有偿调剂保障,切实提高示范区内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能力,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各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依据玉林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主体功能定位和上级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确定全市城镇体系等级和规模结构、职能分区,明确城镇空间发展策略,加强产城融合,完善产业集群布局,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设科学合理的预留发展空间。

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广西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加快建设北部湾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加大对玉林市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工作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建成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

最后,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园区建设资金。由于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园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强、自身财力弱的困境,加上自治区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各园区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自治区北部湾办主动作为,积极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筹措园区建设资金。比如,指导玉林龙潭产业园与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合作,撬动基金融资2亿元以上自治区北部湾办给予贴息支持。在基金的支持下,龙潭产业园先后引进了正威、柳钢中金等重大项目,园区获得了长远发展。二是争取多部门协同支持玉林发展。自治区设立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可用于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园区污水处置设施项目的支持。建议玉林市积极对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统筹做好相关资金的安排和分配工作,加大对玉林产业园区的支持。三是建议玉林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拟收储园区地块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依法、合理的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规定,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增加举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应当明确到具体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北部湾经济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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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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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6-20 09:00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何东真等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玉林市打造成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玉林市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

自治区一直大力支持各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扶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优势谋求发展。一是在自治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支持玉林打造东融重要通道和区域枢纽,加快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玉林市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对壮大广西经济总量,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二是指导玉林市加快编制《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发展规划(20202035》。编制发展规划是打造先行试验区的前提,是建设先行试验区的行动指南,建议玉林市根据广西东融战略,找准两湾资源禀赋差异,通过外溢产业融合、新兴产业融合、要素融合、营商环境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等五个融合,加快编制《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发展规划(2020203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玉林市沟通衔接,争取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继续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玉林市产业发展,加强与大湾区产业的合作对接,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

二、大力支持两湾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高度重视两湾互联互通,在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资金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资本金补助5亿元,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12亿元(已下达 6.5亿元)。2018—202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8亿元用于支持南宁至玉林高速铁路项目建设,安排4.05亿元用于支持玉林民用机场项目建设。20162020年,自治区北部湾办安排1.25亿元,支持龙港新区龙腾路二期工程(玉林段)、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及南13号泊位工程、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福腾大道等。

(二)统筹规划建设。

1.铁路项目:自治区正积极推动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梧州至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等项目的规划建设。目前,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已完成全线可研报告,正在补充开展初步勘测作业,深化广西段项目可研,同步开展可研前置要件编制等相关工作。同时,项目已初步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待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和广东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批复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规划》,并作为计划新开工项目列入2020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梧州至玉林、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已分别完成预可研、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已由玉林市牵头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各项前置要件编制和报批工作。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企)的沟通衔接,一方面,争取《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规划》早日印发,为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项目提供上位规划支撑,并力争实现年内开工建设;另一方面,争取将张海高铁桂林经玉林至湛江段、梧州至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将协调玉林市加快开展沙河至铁山港支线铁路项目可研阶段相关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公路项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共规划7条。其中已建成1条,合浦至山口(2001 年建成通车);在建4条,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南宁至湛江; 南宁经玉林至珠海待建2条,博白至高州(广西段)、北流至高州(广西段。目前,关于南宁经玉林至珠海、博白至高州等5条高速公路已全部列入广西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网三年大会战项目库,正在加快推进。

3.港口码头项目自治区北部湾办积极支持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 12号及南 13号泊位工程建设。一是组织建立微信工作联络群,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在疫情期间,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魏然主持召开视频会议,指导项目制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专项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为项目顺利复工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正在跟进协调因红树林保护而导致该项目停工的问题。截至20206月底,累计完成施工产值约15939.58万元,占施工合同额的31.8%。《北海港总体规划(20192035》(送审稿)已考虑在沙尾作业区布置有320万吨级泊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已将该项目围填海需求上报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继续推动规划建设沙尾作业区220万吨码头泊位工程,优化玉林市港口布局功能、提高港口服务水平,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港口物流服务的强大支撑。

三、一如既往的对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园区给予土地、资金倾斜支持

玉林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一直积极支持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园区的建设发展,特别是重点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林健康产业园、玉柴产业园建设。在资金、税收、土地方面支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和服务项目能力。

一是自治区北部湾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玉林市的开放开发,特别是重点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林健康产业园、玉柴产业园建设。20162020年,自治区北部湾办从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195亿元,支持上述三大园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等,支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自治区财政2020年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00万元,支持玉林龙潭产业园道路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下达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00万元支持玉林市产业园区建设,其中2000万元用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2000万元用于广西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二期项目。另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争取为玉林龙潭产业园江滨路道路工程(一期)等项目申请产业转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是积极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玉林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另外,自治区北部湾办正在组织修订和延续《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好其中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支持玉林市园区发展。

三是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了充足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对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充足的优惠政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保障玉林两湾产业用地,对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及单独选址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可直接组织材料报批用地,通过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自治区将予以核销用地计划指标。一方面,对承接转移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给予大力支持,当前我区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管理细则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对于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占用耕地的,在本设区市补充耕地存量指标以及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方式不能完成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任务的情况下,允许通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申请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的方式落实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自治区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指标充足情况下,尽量有偿调剂保障,切实提高示范区内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能力,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各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依据玉林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主体功能定位和上级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确定全市城镇体系等级和规模结构、职能分区,明确城镇空间发展策略,加强产城融合,完善产业集群布局,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设科学合理的预留发展空间。

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广西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加快建设北部湾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加大对玉林市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工作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建成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

最后,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园区建设资金。由于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园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强、自身财力弱的困境,加上自治区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各园区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自治区北部湾办主动作为,积极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筹措园区建设资金。比如,指导玉林龙潭产业园与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合作,撬动基金融资2亿元以上自治区北部湾办给予贴息支持。在基金的支持下,龙潭产业园先后引进了正威、柳钢中金等重大项目,园区获得了长远发展。二是争取多部门协同支持玉林发展。自治区设立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可用于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园区污水处置设施项目的支持。建议玉林市积极对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统筹做好相关资金的安排和分配工作,加大对玉林产业园区的支持。三是建议玉林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拟收储园区地块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依法、合理的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规定,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增加举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应当明确到具体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北部湾经济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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