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组织填报钦州—北海— 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建设,我办将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纳入北部湾经济区项目管理系统集中管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业主单位完善项目基础信息(表格形式上报,见附件2),填报项目进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管理系统的首次填报工作,自2021年12月起,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项目进展情况。各市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作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的联系单位,及时督促业主单位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 1.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填报说明
2.项目基础信息表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黄加龙 联系电话:13635187202)
关联文件:
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组织填报钦州—北海— 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建设,我办将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纳入北部湾经济区项目管理系统集中管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业主单位完善项目基础信息(表格形式上报,见附件2),填报项目进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管理系统的首次填报工作,自2021年12月起,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项目进展情况。各市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作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的联系单位,及时督促业主单位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 1.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填报说明
2.项目基础信息表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黄加龙 联系电话:1363518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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